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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召开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新闻发布会推动地灾防治工作迈向更科学的道路

2011年06月22日 13:17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6月21日,国土资源部举办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决定》提出的我国地灾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六项措施。会议还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我国地质灾害情况,介绍了国土资源部为防治地质灾害所作的努力和今后的工作部署。

  新闻发布会称,《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是以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纲领性文件。在地质灾害高发、频发并已严重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刻,《决定》对推动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迈向更加科学的道路,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其中搬迁避让是综合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但由于中国国情特殊,人口众多,短期内将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全部搬迁避让并不现实,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目前,陕西、云南都准备利用10年时间,对受重大地质灾害点威胁的居民实施搬迁避让。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田廷山介绍说,6月份,全国大部分地区进入地质灾害高发期,总体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危害程度可能较5月偏重,多数灾害发生在西南、中南和华东局部山区,同时应注意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对沿海地区的影响。他说,由于气象因素千变万化、地质条件错综复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做好应对最严峻考验的准备。

  据介绍,针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国土资源部已先后有针对性地发出防灾通知10多次,及时督促指导有关地区做好降雨、雨雪冰冻、融雪等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并派出20多个检查组检查重点省(区、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继续在全国部署开展“十有县”建设,今年将推动全国再建成至少200个“十有县”;继续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提升临灾避险能力。立足防大灾、应大急、抢大险,国土资源部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并编制印发《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各地也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进入汛期以来,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反应迅速、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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