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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厅局级“一把手”首次向省纪委委员述廉

2011年06月23日 19:03 来源:财新网

  有四人公开述廉,述廉内容涉及个人住房、收入、配偶从业、子女就业、公务车等敏感问题,“差”票超过三分之一可免职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6月20日,湖南省开展了首次厅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廉评议,4名厅局级党政“一把手”面向全体省纪委委员公开述廉,并接受所有省纪委委员的评价投票。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人民日报》报道,首次进行述廉的四名厅局级干部分别是永州市委书记、娄底市原市长张硕辅、益阳市委书记马勇、湖南省审计厅厅长唐会忠和湖南省卫生厅党组书记肖策群。述廉内容涉及个人住房、收入、配偶从业、子女就业、公务车等敏感问题。

  述廉主要针对的是“一把手”监督问题。2010年,湖南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提出实行厅局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制度。厅局级党政正职要向省纪委全委会公开述廉,并接受评议。

  据报道,以此次为例,在确定首次参加述廉评议的四名对象后,湖南省纪委成立了4个述廉评议组,赴述廉评议对象所在市和单位参加评议。通过召开动员会、开展廉政测评和问卷调查、个别谈话、设立联系电话和征求意见箱等方式,收集意见,全面了解述廉评议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形成综合评议材料。

  同时,述廉评议对象被要求围绕述廉评议规定的内容,认真撰写述廉报告。

  在述廉评议对象向大会公开述廉后,由负责其评议工作的述廉评议组进行综合评议,述廉对象再表态发言。在此基础上,省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进行投票,再由省纪委委员分别对各述廉评议组的综合评议意见进行表决,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根据《湖南省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暂行办法》,述廉评议对象得“差”票在1/3(含)以上的,由省纪委向省委提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的处理;对得“差”票未达1/3,但在20%(含)以上的,由省纪委向省委提出调离岗位的处理建议;对得“差”票未达20%,但在10%(含)以上的,由省纪委进行诫勉谈话。

  报道称,参加这次述廉评议会的,除省纪委委员外,还有述廉对象所在单位部分代表,部分省党代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及省纪委党风监督员。

  据报道,湖南省纪委党风廉政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厅局级“一把手”述廉属首次,今年又是党委集中换届之年,人数不可能太多。此次确定有代表性的四人,重点是管理人财物的重要单位和部门的党政正职。■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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