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行业标准不可漠视公众声音

2011年06月29日 02:49 来源:北京晨报

  【新闻背景】

  上一周吵得沸沸扬扬的“蓝月亮洗衣液含荧光剂”事件有了新进展。昨日,蓝月亮公司发出官方声明,称产品符合标准。消费者的代理人王海认为,洗衣液行业标准与国家安监总局化学毒物规定冲突,称行业标准代表行业利益,并称将起诉洗涤协会。——财经网

  从乳业国标的争议,到近几日蓝月亮洗衣液引发的消费者对“洗衣液行业标准”的质疑,再到一些舆论对“料酒行业标准”的质疑,一向披着威严外衣的行业标准突然被除掉了“皇帝的新装”,赤裸裸地站在公众面前。可惜的是,就算如此,为公众利益说话的声音还是约等于零。

  一直以来,由于行业标准有点像一个行业的“法律”,往往显得神秘而且离老百姓的生活很远:从制定上,由于需要相关知识和生产经验,惯例基本是由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操刀,一旦出台,则因其所具有的强制性,成为老百姓购买产品的核心依据。

  从制度逻辑上说,这种设计是很有道理的,龙头企业负责起草行业标准,原因是市场默认龙头企业拥有更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工艺,标准自然更高更安全,也更符合消费者的利益,而行业协会参与,则有助于调和整个行业各层次企业的利益,防止出现几家企业借行业标准打击竞争对手、垄断市场的情况。

  然而,其中存在的漏洞是:行业协会从何而来?是否能代表全行业企业的利益?而参与制定标准的“龙头企业”该如何挑选?这就是令人尴尬的现实。以乳业标准制定为例,媒体曝光出来的问题包括:乳协与奶协两大协会“暗战”多年、各自扶持的龙头企业大打出手。按此路子走下去,怎么可能制定出一个符合各方利益的标准呢?

  说到底,行业标准最终影响的是全行业的企业和消费者,其中所涉利益不可谓不大,如果在行业标准的制定流程上存在制度漏洞,那就别想起草出来的标准会真正起到平衡各企业利益、保证消费者权益的作用。正如一些评论指出的,行业协会与企业既是规则制定者,又是规则执行者,不符合基本的“立法”原则!

  从根本上说,在行业标准制定的过程中,谁来为公众代言,这是相关部门必须直面的问题,要想防止目前愈演愈烈的“绑架”情况的出现,必须在行业协会和企业之外,纳入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力量,否则类似的“绑架”与质疑只会越来越多。

  ●周治宏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