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9日 04:18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CFP供图
网店征税未来或推广至全国 广州国税部门相关人士称网店要征税
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等。据媒体报道,在武汉的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
有分析称一些潜在可能被征税的网店也许会因此从武汉外迁,该政策是否会被其他地区效仿也备受关注。而广州国税部门相关人士也表示网店肯定要征税。
文/ 记者何颖思、葛丹、 索冬冬
争议1: 收税会否引发法律争议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对网络商户征税的具体办法,对于征税对象和标准也存在着诸多争议,本次武汉国税主要收取的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有些网店是个人开的,并未在工商局登记,这种按什么标准收税?
而昨日记者致电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有工作人员告知只要在中国境内从事销售、加工货物等行为都应交税,网店也应缴纳相关税费,其中个体工商户只需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7%,而企业性质商户除缴纳增值税外,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争议2:是否会令网店变相涨价
网店收税令网店增加了运营成本,未来网店或通过变相调价或其他方式消化这部分费用。不过,如果提价,必然将削弱网店竞争能力,该消息无疑进一步地影响网店的生存。
争议3:能否推广至全国
武汉方面征税的对象限于皇冠级别的卖家,未来征税的对象是否会推广至所有商户,其他地方是否会予以效仿?
昨日广州国税部门有关人士对本报表示,网上开店肯定要征税,只要在国内发生交易都需要交税。
但业内普遍认为网店征税很难简单得到“复制”推广,因为不少网商并未在工商管理局登记,收取相关税费缺乏依据,而且网购平台的销售数据也难真实统计。
专家视点
征税有法律依据
税务人士也指出,国家还没有出台对网店的具体征税办法,但根据税法,凡是境内发生的交易,都应该缴税。
之前的讨论认为,网店征税一直难做,是因为缺乏实体地址,不过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网店进入“实名制”时代,分析认为,这为网店征税提供了前提。
网上征税如何确定标准?中国社科院财税研究中心秘书长张斌指出,现行税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法人制企业,可以按企业所得税征税,如果是个人,则可以按经营所得征个税。销售货物,也有明确的增值税规定。
张斌认为,对网店,“要征还是能征起来。只不过是金额较少时,未必达到增值税的起征点,还有就是税务机关面对的纳税人会很多。”
是否征税国际也有分歧
张斌指出,对网上交易是否征税在国际上是有分歧的,其中美国和欧洲的分歧最大。欧洲的观点是,如果销售实体商品,网店应该与实体店一样,“无差别”征税。如交易非实体产品,有人认为应该免税,有的则认为应该参照实体商品征税。 美国更倾向于免税,“他们希望通过免税推广电子商务。”张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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