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9日 07:07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邓海建
审计署审计报告日前披露,截至2010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超10万亿元,占2010年GDP的1/4,超过去年全国财政收入。审计署长称,地方财政对卖地收入依赖较大,政府计划用卖地收入偿还其中2.5万亿元的债务。(6月28日《京华时报》)
这个谜底对市场也算是个正面消息——毕竟10万亿元的权威数字与民间机构预估的14.4万亿元天量,有着不少的差距。地方债虽然“速效”地支撑了地方基础设施的发展,但由于信息透明度不高、债务管理制度阙如等,地方债也为我国宏观经济、尤其是金融体系健康留下了隐患。
欠债还钱。那么,地方拿什么来还债?如果实体经济扎实,负债式发展也并非坏事,地方债也不会引发所谓的系统性风险,但如果底子不好,“借鸡下蛋”的步子又迈得过大,就很容易促使个别地方只在卖地政策上打主意。
道理很简单,行政权力主导下的土地资源是最容易变现的,而且可谓无本万利。正因如此,理论上说,越是负债累累、越是偿债能力堪忧的地方,越是可能对土地财政情有独钟——在客观上有强烈的动机来推高地价,从而推动房地产泡沫的形成。
此外,也不排除个别地方因投融资平台过多、贷款暂时用不完,亟需为多余资金寻找增值空间、纾解银行贷款成本问题,这也可能造成部分资金流向楼市,推高房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就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不少地方在舆论倒逼之下给出的楼市调控目标,仍纷纷采用“涨幅不得高于……”的委婉句式;为什么一些地方一边是对保障房供给不上心,一边对商品房供地十分“给力”。
地方债的具体运作一般是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实现:地方自行设立投资公司,以政府资产为抵押,财政收入为还款来源,向银行借贷发展项目。可见,“地方收入”是评估地方债风险的核心要素。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既然“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土地收益”是个不争的事实,那么,地方债违约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来自于地方土地收益。
土地财政不能“剧终”,地方债的影响就很可能会累及房地产业态。警惕地方债成助推房价的生力军,这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而是在摸清债务现状后的现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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