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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遭遇诚信风波 运作模式被指神秘

2011年06月29日 08:11 来源:一财网

  据财新网消息,多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庞大,业务模式不透明,运作十分神秘。

  虽然性质为慈善组织,但中国红十字会却与国际红十字会有很大区别。

  国际红十字会创办于1863年,是一个遍布全球的慈善救援组织,其最初的使命是为战争和武装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人道保护和援助。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1950年进行了改组,成为新中国红十字会,1952年7月,国际红十字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惟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因而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

  根据日内瓦公约(“红十字公约”)的要求,1993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这也使得中国红十字会成为中国惟一一个有专门法律的社会团体。《红十字会法》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但也同时规定:“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

  业内人士称,“这就是说,中国红十字会是官办的慈善组织。”1996年,中组部和人事部联合发出一份《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参照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把红十字会总会的工作人员招聘,纳入到国家公务员序列统一组织。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网站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与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一起,被列为“中央编办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机关”。

  《红十字会法》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有四种:“一、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拨款。”因此,中国红十字会在人员和经费来源上,均具有明显的政府色彩。

  中国红十字会有7万多个获得充分授权并独立管理捐赠财产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监管如何落实,尚未见有可操作的办法出台。从《红十字会法》2009年公布至今两年,尚未见“定期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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