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30日 10:18 来源:中国经营网
北京的16条收费公路2010年共收取通行费57亿元,剔除跨越三地的京津塘高速外,15条高速公路仍收费50亿元。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的16条收费公路2010年共收取通行费57亿元,剔除跨越三地的京津塘高速外,15条高速公路仍收费50亿元。
北京的高速公路中,机场高速、京津塘高速和京通快速的收费权在三家上市公司手中,其余的收费公路则由首都公路发展集团经营。
上市公司财报和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公布的首发集团评级报告数据显示,这三家公司经营的16条收费公路,2010年共收取通行费57亿元,剔除跨越三地的京津塘高速外,15条高速公路仍收费50亿元。
今年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局、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6月20日起,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
针对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发布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通知,北京已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高速公路收费清理工作。
近日的高速公路收费清理情况工作会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表示,此次清理的高速公路,包括《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颁布实施)正式实施前建成的。对于完成收费权转让的,如果收费期限不符合规定,须制订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
同时,对于收费偏高的通行费标准也需要降低。这主要是对收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的收费公路,要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
此次清理一个重点是,对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收费期限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收费期限在今年年底前全部符合《条例》有关规定。
而备受争议的机场高速、京石高速等曾经转换收费权的高速路即属于此类。
不过,除机场高速7月1日起降价外,对北京其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年限是否调整等问题,北京市交通部门、发改委暂未回应。(编辑 张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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