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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法院判决一起“天价”索酬案

2011年06月30日 13:34 来源:上海商报

  月薪2200元变成22万元?

  商报记者 周敏 □吴艳燕 黄艳如

  一份工资单引发了一起高价索酬案,到底劳动报酬是“转正工资每月220000元”,还是“2200.00元”?日前,徐汇法院驳回了原告陈先生要求公司给付巨额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

  陈先生是众鑫新型材料公司的施工员,工作内容为工地丈量数据、数据核对、CAD出图、制图,有时还需要攀爬室外脚手架。陈先生以恐高为托词,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去年底,公司与陈先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就工资和补偿金数额达成了协议。出乎公司意料的是,“愉快”的协商竟为一场劳动纠纷的官司埋下了伏笔。

  今年5月,陈先生以被强制辞退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给付其年度工程奖、年终奖、加班工资等款项共计10万余元。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陈先生当庭提供了一份《劳动合同变更书》作为证据,其中劳动报酬一栏写着“转正工资每月220000元”,上面赫然盖着公司的专用章。

  面对天价的工资额,公司方面大吃一惊,“怎么中间的小数点不见了!当初的约定分明是转正工资每月2200.00元。”在尔后的法庭质证中,公司方面就陈先生提供的证据上的印章做了特别说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专用章的使用频率很高,专用章通常放置于施工现场办公室的抽屉里,未加锁也未安排专人保管。显然,原告是利用工作便利,擅自在《劳动合同变更书》上加盖了印章。

  法院经审理查明,公司的辩称意见属实。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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