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1日 09:53 来源:财新网
其中公车购置费61.69亿元、出境经费17.73亿元、公务接待费15.28亿元。这也是中央单位首次对社会公布“三公”支出
【财新网】 (综合媒体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决议,公布去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支出合计94.7亿元。
这是中央单位“三公”支出首次公布。据《京华时报》报道,根据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决算报告,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于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为17.73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61.69亿元、公务接待费15.28亿元,支出合计94.7亿元。
此外,决算报告还公布了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87.1亿元。
根据财政部部长谢旭人6月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表示,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由财政部向社会公开;中央各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由本部门向社会公开。
4月14日,科技部在2011年部门预算中,首次公布“三公”经费预算,成为第一个公布“三公”经费的中央部委。
此外,地方政府也已开展或计划推进公开“三公”经费。北京市3月底公布了公车数量,今年有望进一步公布包括车辆购置和运行费在内的“三公”费用。■
(财新记者 安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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