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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环保标志 别忘带车辆产权证”

2011年07月04日 05:41 来源:东南快报

  ■《福州汽车进城需张贴环保标志》追踪>>

  本报讯(记者 肖彬)昨日,记者从福州市环保部门获悉,7月1日,环保标志发放首日,共发放了近400张。根据首日登记的情况分析,有些市民未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俗称车辆产权证)造成来回奔波,因此提醒大家领环保标志要把证件带齐。

  日前,本报报道了明年3月份起,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将禁入福州主城区。7月1日起,福州市环保局开始免费发放环保车标。(详见本报6月28日A2版)。但在发放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有些市民前来领取环保标志时,忘记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只携带了车辆行驶证,造成来回奔波。

  据介绍,在福州市注册登记日期为2005年7月1日以后的非营运车辆,才可以凭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行驶证)、车主个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在市环保办事大厅核发窗口及各年检站设置的环保标志核发窗口直接领取绿色环保标志。在2005年7月1日之前登记的,需到年检站做尾气排放测试,发动机符合规定之后,才发放绿色环保标志。

  特别提醒,福州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中心(台江区广达支路3号),该处发放中心是针对用车大户(指用车数量在10辆及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业主)。个人用户可以前往福州市环保办事大厅(地址: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车管所以及各汽车年检站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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