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4日 09:45 来源:中国网
一、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调整到3500元的过程
我国依照法律程序两次调整了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个税起征点):一次是2006年1月1日起,由8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一次是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2011年4月,国务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起征点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这里主要的考虑是:2010年度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23元/月,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平均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既考虑了当前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常委会会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人大征求意见结果:网上共有82536人对个税起征点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持赞成意见的主要集中在月收入3000元以下和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
虽然23万条意见中85%都对3000元的起征点不满, 提交6月27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的起征点仍然坚持3000元,只是将个税第1级税率由5%降为3%。 6月28日、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列席会议的人员中,包括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负责人。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该决定将于2011年9月1日施行。
二、调整后对于个人纳税的影响
在2011年9月1日生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累进税率由九级减至七级: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全月应纳税额为1500元-4500元的税率为10%,全月应纳税额为4500元-9000元的税率为20%,全月应纳税额为9000元-35000元的税率为25%,全月应纳税额为35000元-55000元的税率为30%,全月应纳税额为55000元-80000元的税率为30%,超过80000元的为45%。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第一级3%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过去为5%税率)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
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通过这一调整,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一些税负,从而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这些调整对于个人收入的影响是巨大的。
举例说明: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3000元的,过去交税75元,现在不交税,减税75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3500元的,过去交税125元,现在不交税,减税125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4000元的,过去交税175元,现在交税15元,减税160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5000元的,过去交税325元,现在交税45元,减税280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7500元的,过去交税725元,现在交税295元,减税430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8000元的,过去交税825元,现在交税345元,减税480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9000元的,过去交税1025元,现在交税545元,减税480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10000元的,过去交税1225元,现在交税745元,减税480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15000元的,过去交税2225元,现在交税1870元,减税355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19000元的,过去交税3025元,现在交税2870元,减税155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20000元的,过去交税3225元,现在交税3120元,减税105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30000元的,过去交税5625元,现在交税5620元,减税5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38600元的,过去交税7775元,现在交税7775元,减税0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40000元的,过去交税8125元,现在交税8195元,增税70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50000元的,过去交税11025元,现在交税11195元,增税170元;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为10万元的,过去交税28825元,现在交税29920元,增税1095元。
以我个人为例2011年6月份我的应税收入是6302元,按照过去的方法计算,应税520元;现在只用缴纳265元,减少了345元!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将从目前的28%降至12%。个税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这意味着,工资薪金的纳税人比例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7.7%。
三、调整后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缴总额占总税收收入的6.3%,远低于发达国家50%的比例,也低于发展中国家20%的平均水平。我国的重头税是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营业税和进口税收,这些税收2010年占全年全国税收总收入的69.5%。虽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并不是一个重量级的税种,但这一次调整对于我国具有重要的发展经济学意义。这是我国从重视“经济增长”到重视“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标志。
(1)对于个人收入积累的影响。收入差距、腐败、气候与环境问题,而不是过去的经济增长问题,是悬在当前世界各国政府头上的三大巨石,哪一个国家把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哪一个国家就能得到国际认可、人民拥护。我国政府这次把个税起征点大幅上调,体现了政府以及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英明判断和回应。这也是建党90周年党给人民的一份重礼。有人会说,本来这个税收就是老百姓创造的,只不过是返回给百姓,这个说法很不科学。个人的生活绝对离不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具有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特征,不得不由政府提供。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总额甚至达到税收收入的50%。调整后一年将减税约1440亿元,但是这对于个人的收入积累却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2010年人均月收入为2479元,起征点设为3500元,远远高于人均收入,据测算,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些新被免个人所得税的人尽管只减少了100元左右,但对于他们的福利却是一个很大的改进。我有一段时间常常想通胀这么大,1000元都没有什么用,很快会花完。后来我与我的一位中央财经大学的本科生合作研究一个问题,从这位学生身上发现哪怕是100元也很有用。这位学生学习非常优秀,家里经济困难,全靠母亲在工厂工作的微薄收入。她一个月下来用的钱很少,早餐1.5元,中餐和晚餐各3元,一个月合计225元。书都是去图书管借,衣服也是有穿就行,健健康康、朴素大方的,很好。如果他母亲的工资正好在新减免范围中,就相当于收入增长了100元左右。我听说过她母亲过于省吃俭用,她担心影响母亲的健康。如果收入增加100元,她母亲的营养状况就可以得到改进,劳动力会更强,从而收入的增长会更大。9月1日以后,相当于我的收入增加了345元,这对于我是一个意外之财——4月至今,昨天才知道这个好消息!至少我更有能力去仔细挑选品质优良的食物给我们家小宝宝了——食品这么不安全的今天,这种挑选将使得劣质品被逐出市场,收入的增长导致了这种提高产品品质的微观力量。
(2)对于创业/就业比的影响。一个经济体中创业型人力资本 (entrepreneurial human capital)与职业型人力资本(professional human capital)的比率决定该经济体的长期增长路径,创业企业是最具活力和发展前景的企业。Summers, Robert and Heston, Alan(1991)对1950-1988年间世界就职人数(职业型人力资本提供者)与创业人数(创业型人力资本提供者)的比率进行统计的结论是,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该比率不断下降。国际劳动办公室统计的结果与此相同(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 1993)。Murat F. Iyigun and Ann L. Owen(1998)对该现象的研究表明,这一代人的创业型人力资本与职业型人力资本共同决定了下一代人的技术水平,由于两种人力资本对技术进步的影响在不同收入阶段不一样,这一代人关于是培养创业型人力资本还是职业型人力资本的选择可能不是社会最优的。对于中等收入国家,创业型人力资本更为重要,更低的就职人数/创业人数比率能够带来更高的稳态技术水平,从而促进经济发展。
新的个税方案中,可以看到减税额度随着收入增长呈现倒U形。月收入10000元的减税最大,达到488元,这一收入是当前中国创业者的一个瓶颈收入,减税越多,对其创业激励越大。再之,起征点由3000元上调到3500元,也使得税负的增减临界点出现巨大变化。一审草案的税负增减临界点为每月应纳税所得1.9万元,二审草案是1.96万元,而最终方案则将临界点提高到3.86万元,这显然使得创业激励更大了。这是重大利好消息。
(3)提高了宏观调控政策的容忍度。一个国家越是藏富于民,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就越是有容忍度。老百姓最关心的是自己收入会不会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通胀是老百姓非常担心的事情,老百姓的钱就是锅里的水,通货膨胀是灶里的火,火一来水就会蒸发,两者水火不容。如果老百姓的钱是大江大河,就更不怕火来蒸发。从经济学家看来,通胀实质就是对老百姓的征税(铸币税,或者通胀税),政府有铸币权,就有征税的权利,经济学家看这是合理的,事实上很多国家都在这样做。这个税特别隐蔽,非经济学家很难计算。当前我国的通货膨胀有些高,9月以后很多的个税减少,这对于抵御“铸币税”显然非常有利。(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张苏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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