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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器官捐献试点扩大至21个省市

2011年07月04日 11:58 来源:财新网

  北京也在新试点之列;前期启动的11个试点效果并不理想,古老的丧葬观念、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缺陷,造成供体严重不足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中国自去年3月启动器官捐献试点来,捐献的效果并不理想。今年,卫生部表示,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省市由11个扩大至21个,北京也在此之列。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红十字会表示,将于本月内向北京市政府递交成为器官捐献试点城市的申请,获批后就可以开展相关工作。

  据报道,有关专家表示,城市进入试点后具体的运作是由红十字会成立专门的器官捐献部门,并建立协调员队伍,接到医院通知有潜在的捐献者后,就会前往了解情况,与家属沟通。

  根据卫生部的数据,中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器官需求数量与供给数量的比例是150:1。供体短缺问题非常严峻,与此同时,违法器官买卖现象近年来屡屡被曝光,这一撕开的口子折射出沉痛现实,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迫在眉睫。

  2010年,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建立一个由其主导的器官捐献体系,在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南京、武汉等11省市开展试点。不过,该试点启动一年来,效果并不理想,全国仅有46人成功捐献器官,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

  据媒体报道,古老的丧葬观念、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依然待普及、完善等,都是器官捐献在中国受阻的重要因素。

  今年,卫生部有意扩大器官移植供体来源。5月起,卫生部在部分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旨在调动医院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积极性。

  6月,《法制晚报》曾援引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的话称,今年9月左右,我国将出台器官捐献的全面构建体系,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系统中,将包括公民在申领驾照时将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驾照申领时登记器官捐献意愿是美国、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不过,这一说法随后被卫生部澄清,表示“我国目前条件还不成熟,并没有现阶段开展此项工作的具体时间表”。

  财新网此前报道,卫生部已联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中编办申请设立中国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管理。

  卫生部并于2010年9月启动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工作,于10月20日完成了文献研究、研讨调研和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在经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市红十字会、部分移植和法律专家及卫生部部相关司局意见后,反复论证,形成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稿)》。目前,正整理修订立项说明、调研情况报告、专家论证材料、有关意见汇总材料、修订草案等资料,向国务院法制办申报《条例》修订立项。■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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