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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收益修水利因缺细则难落实

2011年07月05日 01:59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文婧 北京报道

  含金量最高政策恐成“空头支票”

  本周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或将改变现状

  “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一被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评论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含金量最高”的政策,却因“实际操作还有一定的距离”而无法落实——这是《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在“践行中央一号文件”媒体采访报道活动中了解到的。对此,水利部相关负责人4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各地水利部门对该黄金政策“落地”的呼声较为强烈,今年7月8日至9日即将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或会改变这一政策落实难的现状。

  “没钱肯定办不了事儿,搞水利建设是要真金白银的,这就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一政策成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含金量最高的政策。”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在“践行中央一号文件”媒体采访报道活动中说。而水利部部长陈雷曾预测,如果这10%能够落实,按上一年土地出让收益的总额,可以落实600亿元至800亿元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记者日前在黑龙江、山东等地采访时发现,各地水利部门已经根据这一“一号文件”黄金政策纷纷出台了因地制宜的规定,山东省水利厅甚至提出土地出让收益的10%至2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但这个政策目前在各地均无法落到实处。“仅仅是‘一号文件’里的一句话,没有‘硬’东西,让我们地方水利部门无从着手。”山东省水利厅巡视员梁振洋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据了解,一些县级政府看到文件后表示这一政策不太好操作,如很多地方土地出让收益很少,当地政府会觉得,目前本地区的水利投入已超过土地出让收益的10%,那还是否需要再投资?

  “仔细想想,这一政策距实际操作还有一定的距离。”李国英介绍说,这一政策的实施重点在于解决国家统筹二次分配的问题——在上海、广州、北京等发达地区,每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突破1000亿元,却几乎没有农田水利建设需求;但在新疆、青海等省份,农田水利欠账很多,却没有多少土地出让金——由于各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肥瘦不均,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也不一定对应,因此要落实这一政策,就要求各地土地出让金收益10%中的相当一部分要国家统筹二次分配,但究竟怎么统筹以及转移支付,目前还不明确。“对此,水利部正在跟财政部积极协商和研究,相信相关政策会很快出台。”李国英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土地出让金管理并没有进行政府之间的纵向统筹,中央政府或省政府是否会借此推进土地出让金统筹管理,也未可知。

  除了资金在地方间的横向平衡问题,土地出让金收益10%中的“收益”二字也被地方政府认为不容易衡量。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陆兵就提出了疑问:何为收益?10%的分母是土地出让金整体规模,还是土地出让金在剔除相关地块的拆迁、安置等成本之后的余数?如果这一政策所指的“土地收益”是指土地出让收入与成本之差,那么即使是相同的面积,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出让土地的收益也会不一样。“南方有的省份干脆就不算收益,而是直接规定‘土地出让金收入的3%’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他表示,对于这个10%的分母的理解,目前各地都在探讨。

  “希望7月份召开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之后,中央能出台一个操作的办法。”陆兵说。

  《经济参考报》记者4日从水利部了解到,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将在7月8日至9日召开,如何拓宽水利建设融资渠道将是会上探讨的重要议题之一,除了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水利建设新机制,还要加快研究制定吸引农民资金、信贷资金以及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

  而对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这一政策如何落实,财政部农业司司长赵鸣骥近日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时回答媒体提问表示,相关细则正在部门会签,预计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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