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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公路局称已向中海外发出索赔律师函

2011年07月05日 08:27 来源:财新网

  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表示,如果中海外及其联合体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将发起金额约2.71亿美元的索赔诉讼

  【财新网】(特派华沙记者 倪伟峰)财新记者从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GDDKiA)获悉,在筑路合同终止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601390.SH)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海外)及其联合体仍有可能在波兰遭到起诉(详见财新网报道:波兰终止与中资公司筑路合约、财新《新世纪》报道:中海外波兰遭遇索赔)。

  7月4日,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法律总监特罗森斯基(Jakub Troszynski)向财新记者透露,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已经向中海外以及联合体发出索赔律师函;同时,该管理局也已向于2009年出具资金担保证明的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发出律师函。但截至财新记者发稿时,该管理局尚未收到任何一方的回复。

  一位接近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的知情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在合同终止后,中海外在波兰的账户已经被冻结,国内转账至波兰也已经变得非常困难。这位知情人士同时在上周向财新记者透露,中海外及其联合体已经在波兰当地变卖资产,用以支付相应赔偿和结清分包商的欠款。

  “如果中海外及其联合体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GDDKiA将在法庭上寻求赔偿。”波兰高速公路局新闻发言人纳尔肯(Urszula Nelken)对财新记者表示。

  “GDDKiA认为,我们的索赔是有充分理由的,”纳尔肯说,“因为中海外及其联合体并没有如期完成其在波兰修建A2高速公路的承诺。”但纳尔肯并没有透露波兰高速公路局将何时对中海外及其联合体提出诉讼。

  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认为,中海外及其联合体因为未能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公路施工停滞,已经给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带来了社会和经济两方面的损失。比如,A2高速公路因为工程延期将无法准时开始收费;同时,施工停滞也意味着附近地区车辆拥堵的状况将加大。

  此前,中海外联合体中一位姓杨的负责人对财新记者表示,中海外及其联合体想对此事“保持低调”;他同时承认,中海外及其联合体在这场风波中没有做好危机公关。

  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马其耶夫斯基(Andrzej Maciejewski)6月13日对外界表示,该部门可能会向中海外索要7.41亿兹罗提(约合2.71亿美元)的赔偿及罚款,并于三年内,禁止中海外及其联合体共四家公司参与波兰的公开招标。

  6月27日,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与中海外及其联合体签署的A2高速公路项目合同已经正式终止。此前,该管理局曾于6月13日对外界宣布该消息,并根据波兰法律,给予中方14天申诉机会,但中方并没有如期作出申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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