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6日 05:3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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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7月至8月分三个组赴黑龙江、广东等省开展检查工作,并委托天津、山西等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