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7日 01:26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6月 VISA向全球会员银行发函要求,从当年8月1日起,凡在中国大陆境外受理带VISA标志的双币种信用卡时,都不得走中国银联清算通道,否则VISA将重罚收单银行。
2010年6月 中国银联回应称,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对持卡人选择境外支付通道作出限制,持卡人拥有选择境外支付通道的权利;VISA回应,从来没有也不会“封杀”银联“62”字头卡片,而是为了确保VISA持卡人能够享受到由VISA支付系统提供的安全便捷和可靠的支付体验及服务的保障
2010年9月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向WTO申诉中国,指责中国歧视美国钢铁生产商和信用卡公司;其认为只有中国银联被允许在中国境内为人民币交易的支付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而其他银行卡服务商只能为外币交易的支付卡提供服务。
2011年2月 韩国BC卡公司接到VISA罚款通知,以2011年3月8日为最后期限,如果不加改正,即发送罚款通知。
2011年3月 继磋商失败之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式提请WTO启动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Body,下称“DSB”),即中美对于中国电子支付争议正式递交至DSB, 设立争端解决小组来处理争议。
2011年6月15日 韩国BC卡公司被VISA处以10万美元罚款,罚金由VISA从BC卡公司的清算账户中强制性扣除;并将在7月至9月间每月再罚5万美元。
2011年7月4日 韩国BC卡公司正式以“用市场垄断地位的行为”向韩国公正交易委员会对VISA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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