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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政府债务:少管“闲事”才能一身轻松

2011年07月07日 23:01 来源: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评论员 兰恒敏

   温家宝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会议指出,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同时要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审计署6月27日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余额占比46.38,部分地区的债务率高达100%以上。

   10万多亿元相对于庞大的GDP基数来说不算太大。问题是,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正在快速膨胀,更要命的是,“债务如何还”始终是个悬念。一方面,这些贷款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城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没有固定的收益回报;另一方面,这些贷款的抵押物大多是土地,预计土地抵押所占比重不低于80%。有人推算,如果按照每亩土地抵押贷款100万元计算,用于抵押的土地将达到1000万亩以上;而如果按照每亩土地抵押贷款50万元计算,抵押土地的面积将超过2000万亩。就是说,能抵押的土地基本上都抵押了一遍,地方政府从哪里筹钱还上债务?

   照目前地方的财政状况,指望地方政府用财政资金来偿还贷款是天方夜谭。比较可行———也许是惟一的办法,就是尽快推出市政债券,这样可以使地方政府正在建设的工程不至于成为“半拉子工程”。通过推出市政债券,政府把债务风险和收益(如果有的话)转嫁给社会公众,自己可以从债务纠缠中“解套”。债券的收益如果不高,公众不买账,债券就发不出去;债券收益如果过高,则债券对应的标的公司会背上新的沉重负担。比较可能的流程是:起初试探性发行市政债券,社会公众热炒(中国投资者“炒新”的毛病几乎永远也改不了);然后政府加大市政债券的发行量,债券收益开始降低;同时国家辅以利率工具的调整,套住一大批债券投资者———就像在股票市场上经常发生的情况一样。总之,算来算去,政府债务最终还是要全民(或全民中的“投资者”)来承担。

   要减少新的政府债务发生,就要认清政府债务是怎么来的。中国各级政府身兼社会管理和推动(或主导)经济发展双重职能,而不像西方国家政府那样主要承担社会管理职能。政府要主导经济发展,最有力的办法是亲自掌握部分资源,按照自己的意愿投入实体经济。但是政府不能直接从银行贷款,《担保法》也禁止政府成为担保主体,怎么办呢?地方政府就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设立一个公司,该公司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由此形成的债务就叫平台贷款债务。平台贷款债务的隐性风险在于责权不清:倘若债权人向政府追讨债务,政府可以说“这是公司搞的,不管我事”;向公司追讨债务,公司可以说“后台老板是政府,我只是经手人”。这样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政府债务膨胀,银行也难辞其咎。银行本以为由政府打包票的贷款是最没有风险的———政府垮不了,债务就黄不了。但须知,政府赖账是最让人没脾气的。所以,这次国务院会议要求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借款人准入条件,按照商业化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

   要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债务问题,就要从根本上约束政府职能。目前政府有两“多”:财政收入过多,财政支出过多。收得过多,就会挤占民间财力;投得过多,政府包袱就越多。只有不再多管“闲事”,政府才能浑身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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