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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问责73官员 无一人撤职部分已升迁

2011年07月08日 11:14 来源:中国经营网

  73名地方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仅一人降级,但无一人撤职,且有一些官员早已升迁。

  一场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土地问责大戏,7月7日落下大幕。73名地方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仅一人降级,但无一人撤职,且有一些官员早已升迁。

  土地违法问责73官员无一人撤职部分已升迁

  土地违法问责73名官员受处

  据媒体报道,31个县(市、区),73名地方官员——这是首轮土地问责结果“黑名单”中的关键数据。7日下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共同召开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处理了有关地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给予44名地方政府负责人、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

  这份多达73人的大名单中,获得的处分分别是:行政记大过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

  郝明金说,追究地方政府责任有两类情形。一类是有关地方一般性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宗数多、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达到15%以上,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另一类是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搞房地产开发,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乱上“两高”项目等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情况。

  自去年12月16日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北京约谈了土地违法较严重的12个地方县市主要负责人后,首轮土地问责于同日启动。

  根据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介绍,首轮问责是根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和三部委于2008年出台的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而展开的。

  问责由国土部和监察部两部委合作进行。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国土部对全国2859个县的卫片检查结果进行了核定。

  李建勤说,“对数据、违法事实要进行一遍遍的审核、认定。确保做到精准问责,要问得合情合理,要让被问责的地方政府心服口服。”

  虽然国土部并未公布这些官员的详细涉案情况,但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对于“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以山西大同为例,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大同市共涉及新增建设用地375宗,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用地179宗,大同市共辖11个县区,其中超过15%问责比例的共有6个。

  中国土地学会原会长黄小虎此前向媒体表示,“‘十二五’地方用地的需求较大,违法违规用地的形势将比较严峻,因此地方政府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查处。”

  部分官员已升迁

  此次处分共涉及14个省(31个县、市、区),所查出来的土地违法情况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受到处分的地方官员级别最高为市长,另外以国土局局长居多。

  在所涉案的14个省中,山西、辽宁、安徽和江西四省的土地违法过于集中,因此被处分的官员中,这4省的官员占多。其中,山西大同市副市长郝月生,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副县长苑在雨,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潘志忠,大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牛生文均被记过处分。

  根据两部委公布的处分名单可以发现,山西省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现任和顺县县委书记)、辽宁省庄河市时任副市长赵兴基(现任庄河市政协主席)、广东省阳春市时任副市长陈雄枢(现任阳春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等人,虽然此番因2009年任内辖区的土地管理问题遭到问责,被给予了相应处分,但实际上目前均已升迁。

  上述被问责的73名地方政府官员,基本上都被记过处分,有些被行政警告。但据了解,有一部分已经升迁。

  对于上述升迁或者异地任职官员,最终是否能被“处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未做明确规定。该办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早有地方国土部门官员在土地违法的事件之后被提拔升迁的先例,因为他们被视为当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功臣”。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一位不愿具名的研究员称,不管其官职大小,触犯了什么样的法律,是否已经升迁,都会得到相关法律制裁。该研究员表示,仅仅给予处分很难遏制住土地违法,长期以来土地违法成本太低,治乱必用重典。41234>>

  73名地方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仅一人降级,但无一人撤职,且有一些官员早已升迁。

  西部土地违法暴增五成

  一边问责声紧,一边违法用地冲动难抑。国土资源部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发生违法用地2.3万件,涉及土地面积13.6万亩,其中违法占用耕地5.1万亩,东部、中部地区分别下降了12.5%和1.2%,但西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上升了50.6%。

  徐绍史说,上半年土地违规违法宗数、面积,包括耕地面积不同程度有所反弹。总体看,东部和中部违法违规情况有所下降,但东部、中部也不是“铁板一块”,东部、中部相对欠发达地区违法违规也出现反弹,企业违纪违规用地较为突出,公路、铁路、机场以及新的因素水利等公共设施建设违纪违规居高不下,农村违法违规用地问题逐步凸显。

  “一些干部抱着侥幸心理,法制意识淡薄,政府默许、纵容甚至指示违纪违规用地、违规违法开矿,值得高度警惕。”徐绍史说。

  西部地区之所以会出现土地违法形势反弹,究其根源还是在于追求经济发展的迫切。

  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今年4月曾透露,随着产业转移趋势的加强,我国中西部地区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越来越突出,在今年一季度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面积前十大省份中,中西部就占了八个,共涉及4.3万亩违法违规用地,占全国比重为58.9%。

  背后的暗流

  纵观本次受到问责官员的所在地,大部分是处于中国内陆地区的三四线城市。查询公开资料发现,其中有些地方曾屡现土地违规现象。

  巢湖即是如此。今年4月,国土部发布巢湖和县违法批占土地案处理结果。

  据国土部通报,2007年6月至2008年7月,和县政府违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5043.83亩,违规收储国有农用地1239.9亩,用于建设如山湖城项目。2007年6月和2009年8月,和县政府将其中的3034.89亩集体土地(耕地1248.09亩)分两期违规出让给安徽和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安徽和县碧桂园凤凰酒店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8月,实际用地1660.95亩(耕地1020亩)。其中,凤凰酒店(含体育馆)占地200亩,建筑面积9.47万平方米;房地产项目占地1460.95亩,建筑面积75.47万平方米。另外,和县政府还违法占用1008.07亩土地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违法占用109.1亩土地建设如山湖城项目区道路。和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即施工建设部分建筑,形成了违法建设事实。

  虽然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但依然未消外界质疑。新华社就曾发文进一步披露了和县案中的细节,例如碧桂园拿地数千亩,却只向和县政府支付每平方米73元的费用。

  “碧桂园不仅以小球训练基地建设的名义拿地,还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拿地,如此不加避讳,足见违规到了何等嚣张的程度。”上述文章直言,和县案实证了房价成本中腐败的身影和官商勾结的丑恶,碧桂园在其他地方所拿土地是否同样存在违法违规,“碧桂园”们是否还有更多的官商勾结,有待相关部门深入调查。

  事实上,2010年8月2日,安徽省国土厅已经下发《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公开挂牌督办通知书》,将和县碧桂园如山湖城项目列入公开挂牌督办案件,要求巢湖市国土局立案查处。涉案的13名官员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这绝非孤例。在本次两部委土地问责中,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副区长李会良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该市近几年来因土地问题发生过不少纠纷。而在2003年,曾任河南省平顶山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后市农业局副局长的程广欣贪污公款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河南省官方并不讳言当地的土地违法问题。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今年4月就透露,该省开展了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用地1387宗、面积1.93万亩。

  河南省对这1387宗违法用地进行了立案查处,收取罚没款1.37亿元,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312.28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786.68亩。落实党纪政纪处分419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2人。

  张启生当时即表示,平顶山市新华区和周口市的项城市、商水县、沈丘县被国土部纳入了约谈问责范围。

  焦点

  1、问责集中三四线城市

  昨天公布的问责结果中,涉及的地方官员,大都是三、四线的城市及城区。如山西大同副市长郝月生、辽宁庄河时任副市长赵兴基、浙江上虞市长丁如兴、安徽巢湖时任市长宋国权、广东阳春市长林进球等。

  此外还包括,山西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湖北襄阳樊城区时任区长项晓峰、广西苍梧副县长覃汝胜、云南师宗时任副县长海建才等官员。4<<1234>>

  73名地方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仅一人降级,但无一人撤职,且有一些官员早已升迁。

  除此之外,并没有涉及京、沪、广、深等一线城市,也没有出现省会城市。

  2 、最重处罚为降级处分

  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被问责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处分。

  被问责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可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昨天公布的问责官员名单中,最重的处罚为降级处分,大部分则为记过、记大过、警告等处分,还没有出现撤职或开除的处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这次问责做到了精准问责、合情合理、让被问责对象心服口服。

  追问:为何问责长达半年之久?

  从去年底约谈12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开始,第一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在半年后才公布。为何时间如此之久?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表示,首次问责是依据2009年度的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展开的,全国2859个县的海量数据要一一核对。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都有各自不同的工作内容,国土资源部对违法的事实进行认定,监察部根据国土资源部审核认定的违法事实,对责任追究的意见进行审核。

  李建勤指着办公桌上已经整理成册、一尺多高的资料表示,对数据、违法事实要进行一遍遍的审核、认定,用的时间自然不会少。第一步,国土部自下而上对违法事实做进一步的调查、认定,把事实搞准;第二步,今年5月国土部和监察部对纳入问责的这些市县按照要求,一个个听取各省的情况汇报,之后地方根据审核意见提交举证的资料,对有些问题再重新进行认定。

  第二次土地问责将开启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部署,今年7月31日之前,各地要初步向国土资源部上报数据,9月底之前要完成相关的验收工作,正式上报结果,第二次土地问责也拉开了序幕。

  针对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进行的新一轮“土地问责”,将层层追究全国每一地块每一个审核签字的责任人,以惩治弄虚作假并防止推诿责任。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7日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召开的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今年3月1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了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首次实现土地矿产全覆盖,首次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依据并与163个重点矿区遥感检测相结合。在工作步骤上,将先验收并根据验收最终确认结果开展警示约谈,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地区也要开展警示约谈。

  贠小苏强调,各地要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审核工作,首先要准确填报数据,在整改查处基础上准确填写每宗地每项内容,每一个地块都要填报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国土资源部将组织验收并进行分析,对存在虚报、瞒报数据行为的市县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各级特别是省市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数据审核确认,建立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各种表格填表人必须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并对填报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审核小组,加强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并及时纠正,数据最终成果上报以后再提出数据填报错误的,国土资源部首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还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公路、铁道等大型重点工程建设违法用地和农村违法用地等问题做了部署。监察部副部长郝金明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保持查办案件力度,对土地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迁就。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违规征地、违纪违规审批出让矿业权等问题,要督促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办,对涉及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要提前介入,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贠小苏强调,当前一些地方为避免被问责,对违法用地特别是农村个人违法建房,在拆除复耕过程中工作不细、方法简单,容易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各地要在整改查处过程中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法规政策宣传,文明执法、秉公执法,确保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附表 73人问责部分名单(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

  潘志忠 山西省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牛生文 大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4<<1234>>

  73名地方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仅一人降级,但无一人撤职,且有一些官员早已升迁。

  赵学崇 山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赵青斌 垣曲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警告处分

  刘振亮 辽宁省庄河市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庄宏宇 阜新市太平区时任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李景禄 北票市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姜洪波 吉林省桦甸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刘晓东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时任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王立新 浙江省上虞市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刘坚 临海市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林海华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过仕伟 安徽省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降级处分

  朱少祥 庐江县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潘正宏 含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彭占先 五河县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陶建文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郑卫东 修水县时任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党内警告处分

  现任修水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

  曾庆明 鄱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陈清运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卢俊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郭跃 襄阳市樊城区副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杨良沛 湖南省泸溪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警告处分

  姚幸新 广东省阳春市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郑汉龙 广西壮族自治区苍梧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彭俊华 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黄若汉 都安县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过处分

  李建永 云南省镇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警告处分

  张文彪 陕西省府谷县时任国土资源局局长 行政记大过处分

  资料来源: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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