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9日 01:2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高文婧
在国外电影中,如果老板要笼络一个“关键人物”,往往会丢给他三样东西:车子、房子、大额保单。
这一幕可能会越来越多地在中国企业中上演:越来越多中国雇主开始关心如何用商业保险来增加员工的福利,同时绑住那些“关键人物”。
基本配备:医疗险+意外险
圆圆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因为单位给买了商业医疗保险,就连美白牙齿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报销”掉。这项诱人的福利让朋友们羡慕不已。
记者从上海外服了解到,商业医疗保险和商业意外保险是大多数外企员工福利的必备险种。
在德国企业做HR的冯天(化名)告诉记者:“购买商业保险是为了让福利更加多元化。不然别人的员工有饭贴、车贴、商业医疗保险,而我们的员工难道只有干巴巴的工资?所以意外险和医疗险都是必备的。”
员工一旦发生意外,特别是工伤,企业将承担非常重的赔付压力,“我们的单位从事造船,一些工作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为员工购买一份意外险,这就分担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冯天告诉记者。
一般而言,企业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的额度为每人100元左右,如果发生了意外身故,可以获得10万元的保额,如果意外伤害可以获得1万元的保额。
“同时,由于医保并不能完全满足员工的需求,所以我们也为他们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冯天告诉记者。
医疗险每人每年需要缴纳保金800~1000元。主要保障员工生病时产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而言,医疗险的赔付都是除去社保报销之外的部分,有的保险是全额赔付,有的可以赔付70%。另外,有的意料保险还提供员工住院期间每天几十元的补贴。
早在2002年财政部等就有对企业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2002年《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第一条规定,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可在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进行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药费负担。
对于企业而言,商业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都是丰富员工福利的良好选择。除了增加员工福利之外,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也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按照税法,如果企业为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确实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但是有一定的限额。”税务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告诉记者。
具体的额度规定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也就是说,每年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分别有工资总额5%的额度,可以在免除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升级配备:补充养老保险
“给关键人物一份多年后才能领取的大额保单,那这份大额保单就像一双‘金手铐’,对稳定核心团队来说有用。”某银行深圳支行的林跃(化名)副行长告诉记者。
林跃在几年前为他的核心团队制定了一份长期补充养老保险,险种为分红险;对象是核心管理层;保金完全由公司从税前利润中支付;保单期限内每人缴纳保费近30万元;保单到期后员工可以一次性领取这笔费用。
如果员工在保险期内离开公司,就将与这笔钱失之交臂。
“由于企业是购买方,所以账户管理权还是在企业手上。比如,如果一个员工离职了,企业可以将这部分保金进行退保,退保单需要盖企业公章;在保险期内,企业可以进行资金的划拨;甚至保险到期后,员工在领取保额时也是需要到单位盖公章的。”某保险中介机构团险负责人Mike告诉记者。
根据团体保险产品的条款,投保主体为企业,保险费100%由企业缴纳,则该保单权益归属为企业,相关员工离职、员工退休养老金领取等一系列保全变更手续,均须由企业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办理。
也正是因为企业拥有对保险账户的控制权,长期寿险才有稳定员工队伍、吸引企业人才的作用。
“其实,这个锁定效用有点类似于期权,但是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期权显然并不合适。另一方面,期权是否行权还是未知数,而保险则更加确定,根据保险条款,只要是到了期限,就可以拿到相关保额。”林跃告诉记者。
实际上,该支行为他的管理团队购买的不仅仅是一份补充养老保险,还有一份意外保险,一旦出现意外,将会得到高达百万元的赔付。用副行长的话来说,就是让管理层“没有后顾之忧”。另外,还有一份医疗保险,就连员工的子女也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这也体现了我们为员工的方方面面的保障都精心考虑了。”林跃告诉记者。
于是,林跃不仅在利益上锁定了核心人物,也在情感上建立了稳定的联系。
除了给员工增加福利外,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该支行的考虑。“我们确实有节税的考虑,首先,为员工购买寿险,只要在企业工资额度的5%以内,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按费用扣除。”
疑问一:个税问题和恶意洗钱
从上述案例看,一份贴心的补充养老保险,从企业的角度看,既节税又留住核心团队;从员工角度看,免除了后顾之忧;从保险公司看,团体险数额巨大,绝对是一块大蛋糕。
但是记者采访多家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发现,与意外险和医疗险相比,选择为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并不多。企业关心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购买保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才能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节税。
“首先,大家的印象中购买商业保险能够帮助企业节税,但是我们并不明确企业为员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是否需要代缴个人所得税?”冯天告诉记者。
企业的顾虑在于,如果为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企业仍需代缴个税,将增加企业的成本。
汪蔚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投资者个人和员工购买商业保险肯定需要缴纳个税。目前只有五险一金、独生子女费、在不超过个人年收入一定比例的捐赠等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93号文件——关于企业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补充保险,均需要按照职工工资收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企业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核心目的并不在于避税,而是增加员工养老的福利,在社保不能完全满足养老需求的情况下,补充养老保险就成为必要的补充。
不过,在具体的操作中,这部分“铁定要交”的个税,常常在企业账户中被扣除,而未按规缴纳个税。
“由于这部分保金通常由企业缴纳,且在税前利润扣除,所以很难在个人账户上显现。不在个人账户上显现,当然也就不会缴纳个税。”Mike补充道。
“但是,我们国家针对企业的绝大部分税种都是自行计算,自行申报自行缴纳,对于偷税行为税务局永远保留追溯权。所以为员工购买保险而未交税的企业很可能是由于自身没有申报。”汪蔚青补充道。
同时,由于企业是保险的直接购买方,保险公司也会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设计方案,避开个税。一位保险公司团险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购买寿险,由于在财务上是归属于个人账户,所以肯定需要缴纳个税,保险公司也可以进行一些相关操作,免除个税。比如企业先支付100万元,买成医疗险,这个时候账户是企业的,没有个人的名字,所以个人不用交税,到第二年的时候,企业再将医疗险转为寿险,这样就成功地避免了个人所得税。”
除了个税问题外,寿险还一度成为企业避税的工具。
“账户是员工个人的,但是账户的支配权还是在企业手上,这是目前寿险最大的尴尬。”Mike告诉记者。
企业的资金,通过企业管理者建立一个团险公共账户,然后迅速退保,一种是转移到了受益员工的个人账户,另一种则成了部分管理者的财富,这是团险避税的基本环节。通过团险,这部分保险“躲”过了企业所得税(税率33%)、个人所得税(税率5%至45%)的双重征税。
这时企业付出的成本是之前的管理费和退保所需的约4%手续费。
“不过,近些年由于保监会对这类洗钱行为监管非常严格,这种现象越来越少。”
疑问二:只为核心成员购买补充养老是否违规?
“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对于企业来说意义重大,企业当然想用更多的方式稳定核心团队。不过,是否能仅仅为核心团队购买补充养老保险也是我们的疑问。”冯天告诉记者。
根据保监会对于团险的相关规定,企业为员工购买团体险,必须覆盖到全员,至少不能少于75%。
也就是说按照目前规定,公司不能只为少数员工购买团体补充养老保险。
“但是,据我所知,企业为少数员工购买个险也涉嫌违规。”冯天告诉记者。
Mike认为,这种做法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团险个做”也是保监会明文禁止的。
“所以,对企业来说,比较好的做法是,为全员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用足总工资的5%的额度。同时,为了强调对核心团队成员的福利,实行梯度分配,加大对这部分人的补充。”Mike告诉记者。
同时,由于补充养老保险在之后是可以不定期续保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对账户进行续保。getty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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