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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C的困惑

2011年07月12日 01:1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衣鹏

   慈善界感受着低气压。因为湖南女孩郭美美引发的风波,国家审计署宣布向红十字总会的一个分支组织派驻审计人员,彻查十年来未受监管的账目;20年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推动的希望工程项目,接受过同样严格的政府审计,但怀疑仍未停息。

   日前,在北京一场公益界聚会上,与会专家指出,捐赠人需要自己判断基金会的公信力。如今,中国前100家公益基金会总资产已超过250亿。

   对这些巨额的资产,公益界达成共识的设想是,将它们的单位名录、财务数据乃至远期项目信息等,统一录入一个基金会中心网(CFC),形成一个查询系统。目前这项工作已经进行了一年。

   然而,中心网从很多基金会获得的财务报表,也仍然是一张张充满疑点的算术试卷。

   “一家家打电话去问,(报表)连分类项和总数都对不上。”CFC的首席执行官程刚曾亲自计算过这些数字。此前他曾是一位民政系统官员,对基金会财务的总体质量,都觉得不可思议。类似的问题,还并非源于对财务准则的理解差异,一些加减乘除的错误一目了然。

   7月7日,民政部发起针对慈善事业2011-2015发展指导纲要的建议征集行动,起草纲要的相关官员透露,民政部门希望加强财务报表的年审力度;慈善组织则希望行业联合。目前一些公益界重头人物正在磋商,试图倡导公益组织像上市公司一样披露其财务信息。

   CFC的困惑

   财务缺失现状

   很多个早晨,程刚的项目团队不得不拿起电话,小心翼翼地向官办的众多公益基金会职员们核对数字。按法律规定,基金会须提交财务和其他信息的年审报告。许多基金会向CFC提交的,正是其年审报告影印件。报告的最后一页,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注册单位依次签字。

   因为担忧触及主管部门,程刚和中心网的同事们不会将自相矛盾的报表上传到网站。从资质上看,基金会中心网仅从属北京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35家国内知名的公益基金会作为发起人,加入到这个项目中。美国福特基金会提供了部分资金。

   更早以前,民政部一家下属机构也曾试图成立类似的数据库,但在推广中困难重重。去年,该机构公布过一份2009年起草的调查报告称,全国性基金会仅有40%在网络上公开财务报表。10年的数据与之相差无几。

   据了解,常见的年审报告契合着管理便利,它一般长达二三十页。在基本信息中,需要填报在组织中任职的省部级官员信息。报表和审计报告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需要由会计师签字。一些民政部门会推荐或认可一批当地事务所。此后包括大额捐赠的列表,理事和监事的基本信息,信息公开的作为。近三年,汶川地震善款信息需要专项填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人士介绍,现有公益组织的年检材料,仅要求交付登记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并且需要将主要信息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官方数据显示,大部分中国东部省份,仅基金会一类,每年参加年检的机构即超过200家,年审人力压力较大。

   而年审却很关键,是否合格关系到慈善组织的评级。取得一定评级的组织才能获得减税资格。在美国,这种评级由行业联合会承担,中国将评级权收归民政部所属的民间组织管理局。其标准足够详细,但民间捐赠人了解者不多。截至今年7月,中国大陆共计注册约1127家公募基金会,1143家非公募基金会。这类组织的注册权限仅下放到省。

   暗房里的危机

   几周以来,人们关注中国红十字总会多年未公布的账目,怀疑其中存在的关联利益输送。事实上,内部人士说,红十字总会的人员编制较少,扩编招聘人员的账面工资,处在较低水平。

   事实上,红会从未公布过年度账目明细,犹如一座“暗房”。采访中一些公募基金会秘书长坦言,面对业务主管单位的意志,难于坚守原则,保证组织决策和善款使用的独立透明,结果使得财务报表难以尽善尽美。据了解,一些公募基金会的日常工作,有大量从政府和事业单位退居二线的人员参与。

   历史遗留的问题还包括,许多官办公益组织依然习惯于曾经适用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如许多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那样,难以核算准确成本。这基本相当于,每一笔采购的价格不受约束。

   另一边厢,一些新兴的非公募基金会开始积极倡导信息披露,其披露指南也在去年由行业联盟发布。这些基金会的理事大多来自企业界,在财务规则上大多引入公司治理的标准;而生态链的下端是执行机构,大多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以项目团队存在,财务制度不够健全是其难以获得拨款的问题之一。

   一位慈善界专家坦言,即便公开年审材料,如果只是三张财务报表,公开效果可能也不佳。

   同时,目前也并没有法律能具体规范公益组织的关联交易和商业化运作事项。譬如,在CFC数据库中,专门列有具体项目的财务录入一项,但只有少量基金会出具项目财务。对于报表中的财务数字,也缺乏解释。

   据了解早在本世纪初,如今CFC的主要发起者,就曾聚集一批基金会讨论信息披露的标准化。近年来,慈善募款数量高涨,但透明和公开的体制瓶颈仍缺少突破。

   监管方的作为始终是焦点。民政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的相关处室,正忙于对《基金会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三部法规的修订。一位法制办官员介绍,最理想状况是今年年末签发通过。

   慈善界“标准普尔”

   过去十年,公益界各家机构自发制定的标准化文本颇多,但推行十分缓慢。如今,政府部门正大力参与这类行业标准的制定。

   吴冲即是其中经历者。他在一家上海注册的非公募基金会任秘书长,曾和妻子共同就职金融圈。在两年多时间内,基金会参照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公开财务数据。身为财务负责人的吴冲,曾公开向其他组织推销这类披露方式。“他们说并不是不能做,而是觉得某些选项公开后会不好看。比如,关联交易,薪酬数字。”吴冲说,这都是人性使然,但可用规范的报表去约束。

   他所在的真爱梦想基金会财务报表特点鲜明,其一,要求对财务数据有详尽解释;其二,重要数据与行业内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其三,对业务决策的逻辑进行梳理;其四,充分披露关联交易。

   这迫使他更进一步改造内部架构。财务人员都聘请外包服务公司,他们仅对财务合规负责。在关联交易方面,财报需要列出其全部信息。该基金会还规定,理事亲属不能在基金会领取工资。在采购物资中,所有的采购信息在网络中公开,标的价格参照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平台的报价,投标者只能将信息发在公共邮箱中,以免内部人寻租。

   目前,程刚和同事已经制定了基金会信息公开的标准,主动参与的公益机构需要填报几十项信息,最后在CFC平台统一披露。CFC的雏形,源于美国1950年代设立的美国基金会中心(The Foundation Center),目前集成了上万家基金会的年检、评估和捐赠数据,并且这个机构能直接从税务部门掌握基金会的信息。对比之,中国的基金会信息集成公开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下一步,详尽的信息披露标准,被寄希望于解决新问题。近两年,一些筹资型慈善组织资金充裕,但难以招标合适的项目执行团队,许多项目在执行期即夭折。因此有人呼吁,信息披露标准应该向负责公益项目执行的众多民办非企业单位推广。通过填报这些信息,足以使基金会了解执行方。这类似于,公募基金会像一位正常的基金经理,可以依照“标准普尔式”的评级,制定他的投资组合。“目前的情况下,仅让捐赠人查询捐款到账,或者查询年审是否合格,已是过低的标准。”吴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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