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3日 00:42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记者 杨菁 实习生胡筱桅
浙银泰算不算外人 股东增持哪里侵权 银泰被冻股份能不能解
昨日,武开投状告浙银泰一案开审。法庭上,控辩双方就三大焦点问题:浙银泰是否违规增持,是否涉及侵权,是否要为银泰部分股份“解冻”,展开唇枪舌剑。
庭审结束后,武开投本案委托律师武汉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学恩,浙银泰本案委托律师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漆贤高,分别向记者做出详细解释:
焦点一:浙银泰算不算“外资”?
浙银泰到底算不算“外国投资者”,直接关系到它是否有资格直接进入二级市场交易,成为大家的首个争议点。
原告“武开投”主张,浙银投为“外资”,应属外商独资的投资性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浙银投虽然是境内法人,但应当视为外国投资者。
蔡学恩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浙银泰未经批准,直接通过二级市场持有鄂武商A股票的行为,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
“此前,这种情况在国内A股市场上从未出现过,这是第一例”。“一旦开先例,国外热钱会通过类似渠道,迅速冲击中国股市,非常危险”。
被告“浙银投”认为,自己只是一家普通境内投资性公司,作为中国法人,依法开立了证券账户,在证券市场购买鄂武商A股份,为正常的证券交易,“属于合同行为,而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焦点二:股东增持算不算侵权?
武开投、浙银泰都是鄂武商股东,那么我买股票,会侵犯你的权益吗?
武开投坚持,浙银投的违法收购,侵犯了武开投的股东权益。“浙银投通过非法收购行为,获取了本不应当享有的股份,享有了本不应当享有的股东权利,特别是表决权。”浙银投曾表明,收购股权是想通过增持扩大在上市公司影响力,这就侵犯了其他股东的公司决策参与权,特别是表决权,导致武开投及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相对优势地位的丧失”。
而在浙银泰看来,这基本上属于“井水不犯河水”:“原告与被告同为鄂武商之股东。被告从二级市场公开买入鄂武商股份并持有该股份,并不导致原告股东权利的减少或义务的增加”,因此,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同时,漆贤高认为,即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不应由法院进行处理。
焦点三:银泰被“冻”股份能不能解?
在开庭前,武开投申请了证据保全,法院冻结浙银泰今年3月第一次增持鄂武商的股份,约47万股。庭审中,双方就是否要解除证据保全,争持不下。
浙银泰的意见是,可以提交一些交易凭证,证明自己确实有过增持行为就可以,没有必要一定要冻结股份。
蔡学恩觉得,证据保全不仅证实他们买过股票,还正拥有这些股票,“一旦解除证据保全,银泰卖掉这些股票,此案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此外,他解释,武开投只要求“象征性”冻结浙银泰首次增持的股份,而不是增持的所有股份,“我们只是留证,没有必要冻结人家上亿的资产”。
记者杨菁 实习生胡筱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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