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3日 08: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昨天,本报报道了一男子在微博(http://weibo.com)上发帖称“其女同事在10号线上被迷晕”而后又迅速删帖一事。市公安局公交总队昨天针对此事表态称,此前网传的多起类似事件,警方均已对当事人抽取血液,并提取了衣物上沾染的可疑粉末。化验结果表明,“地铁内有人喷撒粉末令周边女士昏迷”一事纯属谣传。
据警方介绍,7月11日上午9点左右,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其同事遭遇地铁“迷药”。当晚10点左右,公交总队民警联系到了在地铁内晕倒的24岁女乘客。
该当事人表示,当天她乘地铁10号线到团结湖站时,感觉有些头晕,就蹲在了地铁车厢里,被两名女乘客扶到了座位上。随后,她在地铁国贸站下了车。出了地铁后,她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两名女同事,在对方护送下至医院进行了检查,没有什么大碍后便回家休息。
警方进一步询问该当事人,她表示,当时并没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她身边,也没有闻到什么特殊气味。在微博上发帖的是她的一名同事。对方听护送她的人说了此事后,在没有向她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发出了这条地铁里有人下迷药的帖子。
获知此事后,公交总队的民警于当晚找到发帖人,对其进行了教育。鉴于发帖人认错态度较好,及时删除错误帖子并发布更正信息,警方未对其进行处罚。
昨天,市公安局公交总队表示,如造谣惑众引发严重后果,警方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警方还表示,接到这类警情后,民警核实发现,这些事主的身体均没有不良反应,精神状况正常。经过进一步了解,这些事主均看到过此前网上的相关信息,因过度紧张而怀疑自己被人下“迷药”。警方还当场抽取了这些事主的血液、其提供的衣物上沾染的可疑粉末。化验结果也表明,这些事主的血液中和可疑粉末里均不含有毒成分。
昨天,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清河法医检验鉴定中心毒检室工作人员也表示,这一作案方式并不具有科学依据。该工作人员称,国家没有对“迷药”一词有专门的定义,“迷药”一词来自于民间叫法,通常是指镇静催眠药类和麻醉剂等物品。这类物品若要作用于人,固态的镇静催眠药是通过水、饮料、饭菜等载体以口服的方式进入体内;液态的麻醉剂则通过倒在毛巾等载体上迅速捂住受害人口鼻,致使事主迅速吸入大量气体从而产生作用。将粉末状药物撒向人体肌肤,根本不起作用。
警方表示,不要轻信谣传,乘坐轨道交通遇可疑情况时,可拨打110或公交警方的热线电话64011327、短信报警平台13911991234报警,警方将及时公布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何欣)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