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3日 08:42 来源:东方早报
早报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再度明确,要继续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坚持宏观调控的基本取向不变。但他同时强调,要根据形势变化,把握好政策力度,“既要把物价涨幅降下来,又不使经济增速出现大的波动”。
根据中国政府网昨日发布的新闻稿,7月4日至11日(8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后召开四次经济形势座谈会,并作出了上述表态。
前述新闻稿称,温家宝在上述经济形势座谈会上分别听取部分省政府负责人、企业界负责人和经济专家意见和建议。上述人士普遍反映,虽然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宏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但“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增多”。譬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是物价上涨压力依然较大,中小企业融资难,一些地方电力供求矛盾加剧,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
对此,温家宝称,下一步要继续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坚持宏观调控的基本取向不变,但同时根据形势变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切实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三者关系,既要把物价涨幅降下来,又不使经济增速出现大的波动。
温家宝还称,要“避免货币政策的滞后效应与多种因素叠加,对下一阶段实体经济产生大的影响”。
财政政策方面,温家宝强调要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
对于市场关注的地方政府债务和房地产调控两个问题,他表示要妥善处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要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继续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有效化解债务风险。”温家宝说道。
在房地产方面,他表示坚定不移地把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到实处,继续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重点抓好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落实好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计划,加强金融支持,推动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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