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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放卫星”丢了谁的脸(国金时评)

2011年07月18日 00:59 来源:国际金融报

  

  银河证券这回算是放了一回“卫星”了!

  上周五,攀钢钒钛出人意料“一飞冲天”,这得归功银河证券研报的“一鸣惊人”。银河证券注册分析师王国平在7月9日的研究报告中称,“攀钢钒钛股价被严重低估,最低目标价也应该达到188元。”按此计算,攀钢钒钛总市值将达到万亿级别,将仅次于中国石油和工商银行,排名第三。这个“要发发(188元)”的“卫星”上天后,7月15日攀钢钒钛巨量涨停。银河证券当晚发表声明,承认“出现数据计算错误,将一个原本该放到分母上的百分比放到了分子上,导致结果相差巨大”。

  券商研究报告出现差错,这在中国股市似乎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从前只是小摆乌龙,这次却是大放卫星,研究报告的可信度再度大打折扣。“银河”放“卫星”,也让我们不得不重新考量券商研报业务。研报出笼该由谁来把关?研报出笼是否真的经过审核?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券商研报出现乌龙,是一不小心式的技术差错,还是处心积虑式的有意为之?研报乌龙已然造成市场动荡,谁应该为这个乌龙埋单?

  一般来说,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研报,都是分析师在对某个行业或者某个上市公司进行长时间的深入调查研究之后,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市场走势或者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证券估值、投资评级等投资分析意见。研报代表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其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作出的深度解读,因此往往成为投资人,甚至包括专业投资机构的风向标。

  既然是风向标,就一定能左右市场;只要能左右市场,就一定能从中获利。

  于是,在信息极不对称的中国股市,围绕着研报,一场又一场信息暗战开始了:为了率先拿到研究报告,有人甚至不惜重金;为了释放对自己有利的投研观点,也有人铤而走险。

  群雄逐“报”,研报出错似乎也就不难理解了。笔者无意对所有出错研报的始作俑者们作有罪推断,但乌龙研报不外乎两种可能:一种是疏忽致错;一种是故意致错。

  上帝也会犯错,分析师当然也会犯错。比如,分析师在计算过程中出现错误,就如同银河证券所说,“将一个原本该放到分母上的百分比放到了分子上”。这些在中小学生做数学题时经常犯的错误,分析师当然也有可能“不小心”弄错。

  如果说这种情形经查属实、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另一种情形就必须群起而讨之,那就是:利欲熏心,故意为之。打着独家内幕的旗号,发布子虚乌有的利好或者利空消息,而且,明明没有实地调查,却如同写小说般说得熬有介事。

  中国宝安3月15日发布的澄清公告明确表示,公司在其他地区寻找石墨矿资源目前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然而,此前不少券商却不约而同地唱多,发布中国宝安“拥有很高品位的石墨资源”的投研报告。公告特别提到,2010年12月7日,公司按常规接待了一些机构投资者。“公司经核查,平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信达证券、湘财证券没有派人参加本次投资者接待活动”。根本没有调查,那他们的报告从何而来?根本没有调查,那他们为何要冒毁誉之险说谎?

  今年以来,类似中国宝安这样戏剧性很强的“大片”,经常在中国股市上演。一则虚假消息将市场搅得天翻地覆,当真相渐明,早有人获利了结,刀枪入库。气愤之余,人们不得不发问:研报出笼,谁该把关?研报出错,谁来处罚?

  谁该是研报的把关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无疑是第一责任人。据报道,在接受监管部门质询时,券商们都声称有一整套严密的研报内控机制,但当要求出示具体文本时,他们总是支支吾吾。有时所谓内控甚至成为合谋。一些分析师在短时间内会发布大批的报告,除了勤奋过人,还有外援支持,将不知名的分析报告假借知名分析报告发表。当内控成为一纸空文,甚至连一纸空文也没有的时候,我们实在无法奢望研报不出错。

  研报出错,声明致歉,固然必须,但仅仅以一句“算错了”了事,恐怕于理于法说不过去。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明确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暂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卫星已上天,股价已涨停。银河卫星对攀钢钒钛本周股价可能产生怎样的影响,现在还很不好说,但对于7月15日杀入该股的30亿资金来说,可能会向银河证券讨个说法。我们也期待着券商及监管部门能坦然面对,积极处置。惩前才能毖后。如果能通过银河证券放“卫星”这件事,举一反三,摸索出一套应对研报业务更细致、更可行的办法,那倒也不失为一个因祸得福的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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