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8日 08:59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履职率。
《通知》强调,各地要突出重点,倒排时间,对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逐宗进行处理、整改,国土资源部门履职率必须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复耕到位或立案查处完毕,全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知》明确,对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违法用地,各地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在案件查处中,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配合。要提高案件执行率,对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未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土地违法责任人符合党纪、政纪处分条件的,须及时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须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须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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