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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新规:“重拳打在了棉花上”?

2011年07月18日 16:22 来源:中国经济网

  

预付卡新规:“重拳打在了棉花上”?

  2011年5月23日,国办转发了央行、监察部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预付卡新规出台满月之际,半月谈记者再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追踪调查。

  期望“整个过程都实名”

  6月17日,记者以购卡人的身份分别致电北京百盛购物、中友百货、新世界百货、双安商场等多家大型商场,负责团购业务的客服人员均表示,他们已经于6月1日开始执行新规。

  对于执行新规对商场办卡业务造成的影响,北京一家商场负责团购业务的经理表示:“肯定会有影响,但影响不大。其实《意见》出台之前我们就已经实行了实名制,大多数购卡的顾客也能理解。”

  按照新规,对于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和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这意味着,实名制所指向的均是购卡人。

  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就新规答记者问时曾表示,通过实名制等制度设计,可以大大增加公款购卡、收卡受贿等行为的难度和成本,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但是,光从购卡这个环节实行实名制,无法彻底遏制“卡腐败”。中国政法大学符启林教授表示,实名制购卡的规定只限定了人们在预付费购卡层面的实名登记制度,若要实现对购物卡的有效监管,还需整个过程都实名。就像飞机票实名一样,不仅在购票阶段实名,在登机时也要核对个人信息。只有在购买购物卡和使用购物卡都进行实名制度,才能让“商业预付卡的管理”真正有效起来。否则不能从根本上起到对购物卡的监管作用。

  在许多网络论坛里,网友表示了和符启林教授相同的看法。“要达到遏制腐败的目的,就应该让受贿者手里拿着卡不敢用、没法用,而不是让行贿人不敢买、没法买,新规在这一点上无疑是本末倒置。”在天涯论坛上,一位名叫“浮生若梦”的网友如是说。

  新规遭遇“见招拆招”

  按照新规,对于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预期中的实施细则并未出台,规避新规中的“购卡实名制”“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制”,对于购卡人和精明的商家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

  记者以购卡人的身份致电百盛复兴门店和东四环店的团购部,客服人员均表示已接到通知。记者询问售卡人员,如果自己单次买不超过1万元的卡,并且每张都是面值不超过1000元的不记名卡,一天之内多跑几次商场不就行了?对此,客服人员未置可否。

  (责任编辑:王炬鹏)

  记者的疑问在另一家商场得到了证实。在位于北京西单的中友百货10层,记者询问是否能一天内多次购卡,工作人员回答:“反正没有违反规定,您不嫌麻烦就多来几次呗。”

  6月18日,在北京崇文门新世界商场,记者遇到北京某会计培训学校的一位员工,他告诉记者,他当天以个人身份,在新世界、华堂、家乐福、沃尔玛等商场和超市,总共买了差不多10万元的购物卡,而这些购物卡都是单位委托他买的。

  至于是否能以个人名义为单位买卡,这位员工告诉记者:“根本就没人问,需要实名登记的时候,拿自己的身份证登记一下就行。”

  新规规定的“购卡实名制”甚至催生了黄牛的新业务。在百盛商场复兴门店门口,记者遇到一位自称姓曹的黄牛,他告诉记者,他可以代办购卡。

  “你实名制办卡不是不方便吗?我给你办,你给点手续费就行。”这位黄牛对记者说,“1000元收你20元的手续费,什么面额的都能办。”

  “不是1000元以上的必须实名制吗?”记者问。

  “嗨,你当然办不了,我就能办,我跟他们熟。”这位黄牛向记者打包票。

  如何让新规长出“牙齿”

  此番出台的新规,让公众看到了中央严厉打击“卡腐败”问题的决心。但不少人也怀疑,新规会不会步以往类似文件的“后尘”,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

  《意见》中强调,对商业企业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商务部门要强化管理,抓紧制定行业标准,适时出台管理办法,但至今,商务部门仍未就细则何时出台予以明确表态。因为没有细则,许多商家在具体执行新规要求时往往无所适从。与此同时,许多精明的商家和购卡人能够采取打“擦边球”的方式规避新规。

  所以,尽快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将新规的要求细化,就成为当务之急。比如,单位办理购物卡是登记单位信息还是登记经办人的身份信息?一天之内多次购卡是否符合规定?这些都需要在细则中予以明确。

  专家还建议,细则应明确购物卡使用环节中也要实行实名制。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购物卡实名制不可能完全抑制腐败,但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在实施过程中,不仅购卡环节需要实名制,用卡环节也同样需要。同时,还应采取其他配套措施,如审计、公示等,以减少制度漏洞。

  林喆表示,商家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购物卡实名制会影响到他们的利益,所以有些商家不会积极地配合。购物卡采用实名制,商家完全可以不使用购物卡而发放“购物小票”,因此要有处罚制度。(《半月谈内部版》2011年第7期,记者 涂铭)

  (责任编辑:王炬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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