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8日 18:44 来源:中国财经报
确保2012年实现4%的目标 目前教育已成为我国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
本报讯 记者李忠峰报道 在近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吴国生表示,国家将通过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的要求、明显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等手段,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2012年实现4%的目标。
吴国生说,6月2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印发,7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经费管理作出了部署。如期实现4%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今明两年,各级财政将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和国务院部署,更加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以下方面切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
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的要求。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各级财政在年初安排预算时,要大力调整支出结构,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的安排,同样按照上述原则优先安排教育支出,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的结果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
明显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各级财政将在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要着力向教育倾斜,切实增加公共财政预算对教育的投入,2011年和2012年都要明显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比例。
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认真落实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等措施,多渠道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
同时,财政部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分析评价指标,加强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状况的分析评价,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据了解,多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一直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在经费上予以重点保障。从2006年到2010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年均增长23.3%,高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幅,目前教育已成为我国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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