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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管理贯穿全程

2011年07月15日 22:29 来源:中国财经报

  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项目和资金安排挂钩,鼓励地方早建、快建、早出成效

  李忠峰

  本报讯 财政部、水利部近日出台《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项目全过程贯穿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直接与后续项目和资金安排挂钩,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位参与起草该《办法》的专家告诉记者,“十二五”期间,中小河流治理将迎来建设高峰,要落实好规划、建设好项目、使用好资金,彰显政策成效,关键在执行,核心是强化管理。财政部拟将项目绩效评价作为加强管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早建早补、晚建晚补、不建不补”原则,将资金分配方案与项目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挂钩,鼓励地方政府早建、快建、早出成效。

  何谓“项目全过程贯穿绩效管理”?这位专家解释说,事前,财政部会同水利部与省级政府签署责任协议,明确绩效目标。通过专项规划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在此基础上,同省级政府签署责任协议,明确中央和地方在一定时限内的绩效目标、建设任务和责任,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奖优罚劣。

  事中,强化制度建设和动态监控,确保签署的责任协议有效落实。水利部要制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明确初步设计标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做到从源头控制投资,确保目标任务不走样。财政部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实施动态监控,督促地方抓执行、抓落实。各地要通过信息平台定期报告资金预算执行和项目建设进展,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通报甚至收回资金等方式及时纠正。

  事后,对照责任协议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从项目组织、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对已完成治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中央财政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这位专家表示,《办法》旨在通过绩效评价,推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改进和完善政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或财政政策影响力。同时,实行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和公开制度,既为决策服务,又增强政策的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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