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8日 18:43 来源:中国财经报
□ 李毅
几周来,关于对进口奢侈品是否应降低进口税,媒体上争论不休。此话题首先是由商务部发起的,引发社会不少人对“高税收”的声讨。然而,当人们关注我国第一艘航母即将试水、“十二五”各项发展规划逐一起步实施的同时,有不少人忘记了我国军事和国防现代化、经济的持续发展与繁荣、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民生的不断改善等无不依赖于国家财政资金——庞大的税收支撑;不清楚仅今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合计共有9000亿元的预算赤字……
关于奢侈品是否应该降税的争论,源于人们思想认识上的是非混淆
国际上将奢侈品(luxury)定义为:“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有两点需要强调:一是奢侈品非生活必须品,与多数人生活关系不大;二是与同类商品比较,奢侈品价格畸高,价格与价值背离。中国人刚刚有了点钱,我们究竟是应集中财力尽量多地解决贫困省区的中小学生的小食堂、小饭桌,以及标准并不算高的营养早餐问题,还是“未富先奢”,像少数人主张的那样鼓励和倡导中等以上收入人群买得起奢侈品、享受奢侈品呢?也许是我们这个社会发展变化的脚步过快,现今的中国真的越发民主并包容。然而,希望这种民主和包容起码不至于影响到我们基本价值观的判断,在允许部分人追求“个色”和时尚的同时,更要肯定那些负有社会和民族责任感的人们的发声——为他们能够勇敢地继续唱响崇尚传统、勤俭节约、科学发展的时代强音而鼓掌。
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为由要求降低奢侈品进口税是本末倒置
除少数“贴牌”产品外,进口奢侈品生产厂商一般设在境外,降低进口环节税负,一方面是增加了奢侈品生产厂商的利润空间,帮助出口商扩大了海外(中国)的市场,扶持和改善奢侈品原产地国的就业;另一方面,挤压了我国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产、销空间,减少国内相关企业的盈利,吸食并相应压缩了社会原有的购买力,影响到我国相关商品生产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减少相关产品产销环节的劳动就业,降低了相关企业职工乃至整个社会成员的福利,这是不辩自明的常识性道理。另外,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轻工业包括奢侈消费品在内的产品生产和工艺制造水平已今非昔比,有许多已领先世界水平,单就产品使用价值而言,已经完全可以替代所有进口奢侈品。有人说因为税负过高,我国将大量奢侈品消费挤压到国外,这未必完全不是事实。正像外国人到中国旅游,临走前一定会购买些中国名、特产品一样,这是因为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购买力持续增强及其外延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只要在合理购买人数比例范围内,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另外,对进口国外奢侈品减免税,我们不能不听一听有关国内相关生产厂家的看法。
以减免税负降低进口奢侈品价格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购买奢侈品的所谓“富贵阶层”,目的为了获得一种标志——与众不同,以显示其“唯我独尊”的独特身价或地位。难以想象,当国内各大商场柜台上均摆放着低价的进口欧米茄、卡地亚手表,街上多数人身背进口LV包,大学生书包里装着进口“香奈儿”化妆品时,原有的富人们是否真的愿意与这些奢侈品消费“新生代”们为伍?更不用说我国的国民精神、社会风气、国内相关产业将受到怎样的冲击。另外,从达芬奇家具事件人们可以看到,国内的富人们对奢侈品存在着固有的心理定价——“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为满足我国富人们求贵的心理,维持奢侈品高价的特质,谁能保证国外奢侈品厂商以及国内各分销商们不会通过提高奢侈品定价填补政府因减免进口税收所留下的价格空间呢?可见,降低奢侈品进口税负的主张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对进口奢侈品保持较高税负是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职能
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是政府意志的具体体现,政府对影响国内企业和社会不同群体利益的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向来是持负责和审慎态度的。目前,除个人所得税以外,我国在消费领域能够对各类纳税人实行有效调节的税种并不多。为了不增加一般纳税人负担,在不开征新税的情况下,对奢侈品维持较高的税负,加重有钱人的炫富成本,并将相关税收收入集中投向弱势群体和社会事业发展,体现了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导向和“均贫富”的治税理念。不幸的是少数人以欧美等发达国家奢侈品进口税负低为例,来证明我国奢侈品税负不合理。然而,以减免奢侈品进口税的方式鼓励奢侈消费品消费,不仅会引发因攀比所产生的消费畸形,还会加大社会裂痕,不利于减轻贫富差距,影响社会稳定。但是,过于抑制奢侈品消费也不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开放背景。因此,在奢侈品税收问题上,我们应当根据我国实际,结合国家整体宏观政策,探索出一条科学、理性、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管理模式。
合理引导进口奢侈品消费,妥善解决奢侈品消费市场问题
我们不回避奢侈品市场和税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难以容忍国人花大价钱出国购买大量的国外品牌,致使我国国民财富长期、大量地流失。在大力宣传科学发展,加强国人社会、民族和历史责任感,弘扬中华民族“真、善、美”的传统道德理念,坚持合理的税收政策导向,倡导人们科学、理性消费的前提下,国家应加大对现行进口免税品经营体制的改革:完善海南岛国际旅游岛离岛免税政策;大力扶持和培育国产 “名、优、特”——奢侈品;改革和完善现有中国免税品公司所属企业和原特区免税商场的经营。
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加快岛内免税网点布局,满足内地特殊人群的购物需求。海南实施离岛免税政策,是探索奢侈消费品进口税收改革、削减奢侈消费品国内外市场价差的重要一步,也是我国在奢侈消费品进口管理政策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和突破。离岛免税政策实施后,进口免税奢侈消费品的销售如井喷之势,经营形势喜人。同时,也存在经营网点布局少、供货品种、数量不充足等问题,应抓紧妥善解决。另外,要根据国人到境外选购奢侈品品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丰富和加大相关商品品牌的进货品种及数量。要始终坚持国际旅游岛的特殊定位,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适度扩大奢侈消费品的国内辐射,将奢侈品的部分消费引导并留在国内。
借鉴国外“奢侈品”营销经验,加大培育国内名、特、优产品品牌建设。扶持国内民企形成奢侈品牌,抵御外国名牌对中国市场的“掠夺”,是政府和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要学习欧美国家奢侈消费品生产和营销经验,加大国产奢侈消费品包括中国丝绸、茶叶、名烟、名酒、食品、瓷器、工艺品等的培育力度,通过广告宣传和科学的营销手段,推广时尚话语,掌握产品定价权,精心培育包装出自家的奢侈品“宠儿”。另外,对具有定向(外销)的特定产品,可考虑在生产环节给予必要的税收扶持。同时,要注意保护国产奢侈品知识产权,提高产品工艺技术水平和档次、提升服务质量,力争尽早培育出更多高品质、高价格、高知名度的国产名、优、特商品——奢侈品,打造出有中国特色的免税奢侈消费品的品牌。
充分发挥原有免税品经营渠道的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国免税品公司及其所属各地免税品经营网点和原特区免税商场的作用。原有经营免税品业务的企业,要进行行业内部整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上级管理部门对所属各免税品经销网点应实行商品的统一定价,清理中间经营环节,优化奢侈品销售市场的商业形态和市场环境。另外,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变化和免税品外购数量庞大等实际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对原有免税品经营管理方式的改革,可考虑对出国(境)人员在限定时间、金额、商品数量和种类的前提下,允许其持护照在中国免税品公司所属各免税经营网点和原特区免税商场购买免税品。总之,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改革,让上述免税店和特区免税商场卖出的是真正的免税商品,减少与外购免税品的价差,最大程度发挥现有免税经营网点的功能,实现外购奢侈品的理性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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