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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个税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仍无时间表

2011年07月19日 02:01 来源: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孙春祥)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的讨论仍在继续。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日前在“2011航天信息杯全国税法知识大赛”开幕式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税总局及有关单位目前正在就“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征收制度进行研究,但具体推出时间仍无时间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底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个税免征额从之前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超额累进税率从9级减为7级。本次税法改革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不少专家表示,中国下一阶段的个税改革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对免征额的小修小补上面,而是应该加快推进早已设定好的改革思路。

  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征收制度实际上从“九五”期间就已经提出,但一直未出现实质性的推进。郭晓林表示,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推进个税制度改革的诸多问题,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改革时间表,但可以肯定,在“十二五”期间,“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征收制度一定会得到积极推进。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表示,税务机关的当务之急是积极建立和完善公民收入监控机制,但这需要银行、企业等多方面与税务机关通力合作,实行起来还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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