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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社论:可乐防腐剂标准不妨向台湾看齐

2011年07月19日 02:56 来源:新京报

  ■ 社论

  尽管“对羟基苯甲酸甲酯”等一些添加剂在国际上是允许的,但如果对剂量要求再细究一步,往往就发现———我们的标准是最低的。

  《新京报》昨日报道,来自上海可口可乐饮料公司的零度可口可乐原液,在台湾被检出了防腐剂“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但是,食品安全专家和可口可乐公司均称该防腐剂在内地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

  食品安全,尤其是食品中的添加剂更受国人关注。食品添加剂有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添加剂是否合法,即被允许使用,二是即使合法,其剂量是否得到有效监控,即安全使用。

  在台湾,这首先是一个违法问题。尽管“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在中国大陆、英国、日本等被允许使用在碳酸饮料内,但在台湾是不被允许添加到碳酸饮料中的,入乡随俗,企业得遵守台湾的法律和规定。

  但公众更关心的问题是,为什么同样在碳酸饮料里,台湾禁用而在中国大陆和其他一些国家却被认作合法?

  其实,各个国家对添加“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到食品中是有严格标准的。在基于一系列科学实验的基础上,世界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以对羟基苯甲酸计)每日允许最大摄入量为0—10mg/kg体重。

  从这个规定就已经可以看出台湾为何不允许把“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添加到碳酸饮料中了,因为FAO和WHO的规定是,“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可以不用到食品中,即为零。“不用”对于使用来说,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就是严格和宽松的区别。

  台湾不允许把“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添加到碳酸饮料里,但在其他一些食品中是允许添加的,只是有不同的剂量规定。可以比较一下英国、日本、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把“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添加到果汁中的最高限量(均以对羟基苯甲酸计)。英国可以添加到果汁中的最大量是120mg/kg,日本是100mg/kg,而中国大陆是250mg/kg,中国台湾是100mg/kg。显然,中国大陆的标准是最为宽松的。

  这或许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看到“防腐剂在内地添加合法”后,公众会异常焦虑。尽管有些添加剂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国家合法,但如果对剂量要求再细究一步,往往就发现———我们的标准是最低的。

  中国有句古语,“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即使以最严格的要求,通常也只能获得中等的效果。更不消说,在标准的执行过程中,一些监管部门还屡屡存在失责的状况。一旦降低标准,可想而知会增加多少安全隐患。

  我们已经看到过好几起类似事件,媒体曝光某种食品含添加剂,企业马上回应说是符合中国标准。谁能说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和过低的标准无关?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总比宽松好,在对待“防腐剂”的问题上,我们不妨向台湾学习。从严要求食品添加剂剂量,应当是中国未来修改添加剂标准的一个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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