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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记忆室"成了老百姓的"求助室"

2011年07月21日 11:28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1日讯 过去,渝北区法院保存的案卷一般不对外公开。如今,为了更好地便民利民,渝北区法院档案的公开度扩大了,吸引不少市民前往调阅卷宗,摘录相关材料。而其中不少人是因为当初自己保管法律文件不当,结果不得不向法院“求助”。

  这不,日前刘先生前往渝北区法院档案室调取他当年的离婚判决书。刘先生和陈女士是当年插队落户时恋爱结婚的。可好景不长,嗣后有了知青返城政策,为照顾身体较弱的妻子,刘先生让陈女士先回重庆,从此两人分居两地。待刘先生好不容易也回到重庆后,谁知婚姻却走到了尽头。在法院,他坚决不肯离,可妻子陈女士坚持要离。最后,法院一纸判决两人离婚。气恼之下,刘先生将离婚判决书一扔了之。

  事隔多年后,曾经发誓再不结婚的刘先生也有了心仪的女友。当他和女友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谁知万事俱备,独欠“东风”——当年的离婚判决书。回到家,刘先生翻箱倒柜也没找到那陈判决书,亏得邻居提醒“你可以去找法院,法院肯定有!”第二天,刘先生一清早就到法院等开门。在法院档案室,刘先生查到自己当年离婚案的卷宗,并复印了离婚判决书,最终他和女友如愿走上了红地毯。

  李女士因住房拆迁,需调取父母李先生与黄女士1966年的离婚判决书。因她的父母已故世,而家里找不到当年的离婚判决书。法院档案室接待人员在问明情况后,帮助查寻并调取档案,结果发现档案中的判决书主文为“判决不准离婚”。但据李女士回忆,父母亲肯定离婚了。法院工作人员还为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来过她家。

  据此,档案工作人员根据李女士父母离婚适逢非常时期,当时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现象比较普遍等情况,遂又将法院待销毁的卷宗找来,逐页查找。终于查到一陈父不服一审判决,向一中院上诉,一中院在审理后将档案退回渝北区法院的退卷单,上面有中院上诉卷的案号。于是,档案工作人员再与市一中院档案科联系,确认一中院当年的确将此案改判离婚。

  为了这陈离婚证明,李女士已去过好多单位,但都没查到,最终在法院档案室了却了心愿。渝北法院档案工作人员提醒读者:要妥善保管各类法律文书,除保存原件外,最好再复印几分,以备急需。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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