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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完了 民事诉讼又来了(热点追踪)

2011年07月22日 10:22 来源: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史燕君

  身陷囹圄的黄光裕仍然不能淡出公众视线,在其出资参与竞拍皇家方舟号航母的消息传出后,又传来了他将再次站上被告席的消息。投资者李某的代理律师张远忠透露,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定于9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张远忠介绍,在黄光裕内幕交易罪终审宣判后,李某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决黄光裕、杜鹃等内幕交易责任人赔偿自己的损失。

  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及罚没8亿元。关于内幕交易罪,法院最后认为,2007年4月和2007年9月,在上市公司中关村重组期间,黄光裕作为中关村的董事及鹏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指使他人、借用他人身份证共开立股票账户115个,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4542亿余股,累计成交额18.291亿余元。至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3.06亿元。根据《证券法》、《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黄光裕已构成内幕交易罪。

  而该案原告李某认为,自己卖出股票的行为与黄光裕等人购买股票的行为是同一时间的反向交易,其损失与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依据《证券法》第76条第3款关于“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向法院提出了要黄光裕赔偿其损失的诉讼要求。李某要求赔偿金额为40多万元。

  “原告的诉讼理由完全站得住脚,预计胜诉的可能性较大,赔偿数额或许会打些折扣。”东南大学法学院律师张马林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这次诉讼胜利,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黄光裕未来要面临众多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数亿元。不过,他认为,由于这些民事诉讼属于历史事件的延伸处理,对于国美电器的影响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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