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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迈永“地产腐败教程”】第四课:插手土地用途变更

2011年07月22日 15:41 来源:财新网

  帮开发商变更土地用途并牟利,是许迈永另一种生财之道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帮开发商变更土地用途并牟利,是许迈永另一种生财之道。

  杭州“云栖蝶谷”别墅项目就是典型个案。该项目位于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由杭州钱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钱塘公司)和浙江国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国都公司)合作开发。

  与“先帮忙后受贿”不同,许迈永在此项目中,则是先索贿,然后再直接干预该项目的土地性质变更。

  2004年上半年,许迈永向国都公司董事长柴慧京提出购买“云栖蝶谷”金蝶苑第73号别墅。同年5月11日,许迈永指使港商项兴良以他人名义,用142万余元购得该房产,比市场价便宜86万余元。许还收受柴慧京“伯爵”牌手表一块,价值10.38万元。

  作为回报,2006年,国都公司为开发“阳明谷”项目,需把该项目用地性质由旅游变更为住宅,但在审批环节遇到阻力。此时,许迈永欣然出手相助。

  “阳明谷”项目地块,乃是国都公司2002年从浙江信托国际公司购得,规划用途为“综合用地”。该项目本应是旅游建设项目,但2006年前后“阳明谷”项目建成后,却成了排屋别墅。

  “阳明谷”项目用地,从综合用地变成住宅用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因国都公司未补交,杭州市政府一直未批准该项目对外销售。为此,柴慧京找到时任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工委书记的许迈永,请其“协调解决”。

  司法卷宗显示,2006年7月9日,许迈永主持召开会议,讨论“阳明谷”地块的用地性质变更问题。最后,许迈永拍板决定,之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同意该项目用地由“公建用地”变为“住宅用地”。

  此后,之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就此向杭州市政府请示。2007年中,杭州市政府同意变更该地块用地性质。国都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后,除了酒店项目,“阳明谷”大部分土地性质改为住宅用地,别墅获准对外出售。

  类似的事情,还发生在浙江通策房地产公司(下称通策公司)与许迈永之间。

  据通策公司负责人吕建明证言,2000年初,他得知许迈永所在的杭州(香港)实业公司,正在推销杭州联发房产公司的一块地。此后,吕建明与许迈永取得联系,并在萧山国际大酒店商谈。次日凌晨,许迈永同意,按每亩28万元成交。此后,联发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吕建明,通策公司取得了该幅地块。

  2002年,因杭州市城市规划调整,上述地块拟由住宅用地变更为科研用地。这对通策公司极为不利。吕建明闻讯后,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失,遂向许迈永求助,并承诺事后把联发公司10%的“干股”送给许本人。

  许迈永案发后,时任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吴一鹏作证称,许迈永为此向他打招呼,让他不要把联发地块变更为科研用地。由于许迈永的干预,杭州高新开发区最后决定,除了主要马路周边区域,该地块其他部分仍可开发为住宅,确保通策公司获利基本不受影响。

  此外,经许迈永施以援手,钱塘公司开发的“樱花度假村”、杭州天元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西溪风尚”等项目都顺利变更了用地性质。这些开发商得到了好处,许迈永也由此得到更多的个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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