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3日 03:3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潘沩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
这应该是大多数券商直投看到《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的感受。7月12日,证监会颁布了上述文件(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令禁止券商直投投资其母公司已保荐、或进行相关服务的公司;同时将直投业务、直投基金列入常规监管,从此以后,“券商系基金”不再是特批,将有更多券商成立直投公司和直投基金。
招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本”)总经理温锋指出,在《指引》下,券商可以“先直投再保荐”,但这意味着券商直投投这家企业的时间,将提早两三年。
《指引》出台之前,券商直投盛行的是先保荐再直投,即由券商投行部门寻找未来适合IPO的企业,对企业进行初步调查和判断,确定合作后签财务顾问合同;然后给企业改善治理结构,做股份制改造;改造好后签辅导协议,这个必须到当地证监局备案。然后就可以申报材料。这一过程的后期,券商直投部门往往会参与进来,然后投资。
温锋告诉记者:“《指引》要求,投行部跟企业签了财务顾问协议或有实质接触,我们直投就不能投了。”
实质接触的判定是:签署保密协议,或实质进场工作,获得敏感信息。直投部门有些项目,来自投行和企业接触后。投行从接触企业到可以申报上市,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有时长达两三年。但以后,这些不可以。不过如果是直投部门先投,投行部门再去接触,这是可以的。
上海一位券商保荐人指出:“我们从接触企业,到企业具备申报上市条件,快的话要一年,慢的话可能是两三年。”这意味着,如果券商还坚持直投和投行同时作战,那么券商直投从投资到企业IPO的时间,将大幅拖长。在《指引》之前,这个时间约为一年左右。以后,这个时间将变为三年。
综上可知,如果同一个公司,由券商直投部门先投资,然后投行部门进场给它做保荐,不是换汤不换药。对于券商直投部门,直接的影响就是业务模式的变动:要不投更早期的项目,要不去投其它券商保荐的pre-IPO项目。
投中集团研究总监李玮栋指出,截至7月22日,券商直投投资的公司已经IPO的,只有一家不是“保荐+直投”模式,即海通开元投了东方财富网(300059.SZ),后者由中金公司承销。
造成这一现象,重要原因是这一批券商直投成立的时间太短,最早的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的直投子公司,是2007年才成立。大部分券商直投公司,2010年才开始投资,它们投的非“保荐+直投”企业,还没来得及上市。
广发信德直陈:“如果监管部门禁止直投投资投行保荐项目,确实会减少直投很大一部分项目来源。但我们很早就开始注重培养自身的项目开发能力,目前直投自己开发的项目比例逐步在提高。我们也注意与其他PE投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目前主要的合作方式是联合投资。”
有人民币基金人士揣测,券商会否针对《指引》出对策——两家券商互相投对方保荐的项目?一如券商上市时,往往两两互相给对方承销。
对此,7月22日,国泰君安创新投资董事长何斌明确说:“我们认为,互投保荐项目的方法是不可行的。”广发信德则表示:“券商之间互投对方保荐的项目,可能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平衡问题,能够对等交换的项目并不多,实际能操作的可能性不大。”
故,《指引》一出,券商直投从此断奶,得自己寻找项目,而不再能依赖于投行部门的支援。目前,主流券商的投行部,其员工多分区盯项目,即像东北片区,或甚至细分到黑龙江省,都有员工盯着,以搜寻项目。此后,券商直投得自建类似网络。这将带来券商直投部门招兵买马,招聘相当的投资经理来“海选”项目。
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PE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券商系PE基金成立。
此前,已有海通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招商证券等多家券商募集了几只基金,中信证券甚至募集了一只规模为9.9亿美元的美元基金。
同一家券商,既给自己管钱做直投业务,又替别人管钱做基金,如何避免其中的利益冲突?有券商直投人士解答,券商直投和券商系PE基金,好比做二级市场投资的券商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这两者之间有防火墙。(参见本报4月4日报道《券商系PE调查:产业基金形态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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