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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虽小 也有版权(新主张)

2011年07月25日 01:09 来源:国际金融报

  

  “我随便找了一条我刚写的微博(http://weibo.com),发现居然有195人一字不漏地抄袭,几乎都没有标注出处!”近日,创新工场CEO李开复发的一条微博,再次让“140字版权”进入人们视线,与他有相同烦恼的还有作家郑渊洁、六六。140字的微博版权到底该不该较真?

  “拜托您百忙中哪怕改一个标点符号啊。文章素材虽来源于新闻,但文字形成过程需要视角、判断和文字的排列组合,是创作!”作家郑渊洁近日批评某网站高管只字不改地照搬自己的微博。《读者》杂志引用六六在微博上的一句话,“女人从求新、求变、求美到求舒服的时候,就是老了”,既没告知也没支付稿酬,六六干脆委托律师为自己维权。

  随着微博影响力扩大,许多原创语录被各大文摘类报刊书籍采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户注册微博已有条款注明,上传到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网站拥有免费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创作衍生作品的权利,换言之,和网站打过招呼就可以。作家石康曾说,他把微博当创作草稿,整理后用于结集成书,稿费最低一个字两元钱。有心人如果想“偷”,作家损失不轻。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朱巍撰文表示,只要具有作者的独创性思维表达,而且这种表达是“有形并可复制的”智力成果,那么就应该享有版权。可见,法律并没有对版权保护作品的文字数量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微博虽小,确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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