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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流通成本真相需要再认识

2011年07月27日 01:16 来源:经济参考报

  降低流通成本要在行政成本上下工夫

  宋则

  今年春夏之际,农产品市场特别是蔬菜供求关系发生急剧变化,销售困难造成菜价急跌。究竟应该怎么看这个问题、采取什么措施解决?笔者以为,理应根据新情况和新特点给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要稳定农产品市场,建立反周期长效机制,培育高效的市场体系,提高政府调控水平。要给市场上的流通商人以正面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同时,大幅度降低基于部门利益的行政成本。

  农产品供求剧变和流通成本、价格新动向值得关注

  当前,“加快经济节奏,提高流通效能,降低流通成本的国际较量”,正在成为新世纪最值得关注的新动向和新主题。从全球看,“成本挤压”的重点,正在从余地越来越有限的工农业生产环节向流通环节转移。这种局面使原来理解的工农业产品生产时间和生产成本发生了急剧的结构性变化,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已经被流通时间和流通成本所取代,并导致流通成本在单位产品最终销售价格中所占比重,已平均达到50%-70%甚至更高,从而成为扩大内需、增进消费的新障碍。

  农产品—食品流通成本也不例外。然而以往的生活常识和观念还没有跟上这种变化,依旧认为流通环节和流通成本都是多余的、可有可无的。特别是在菜农、菜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博弈中,通常所说的“两头叫、中间笑”的情况已不复存在。对农产品流通成本真相需要再认识。

  来自产地的农产品—食品不会自己跑到城里来,这件事总要有人来做。中间商贩或商贸企业做这些事,都要支付必要的先期投入、经营成本和人工生活成本。新情况是,第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出于比较利益的竞争,原城市周边早已不再种植农产品和蔬菜,而是见缝插针“种满了房子”,城市蔬菜自给率几乎为零,本地蔬菜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早已形同虚设。第二,区域分工深化也在竞争中将农业种养殖业推向了比较利益相对较低的专业分工区域,例如山东寿光,河北省张家口以及远离城市周边的其他区域。而组织化极低的散户菜农和大大小小的专业合作社,也只是随波逐流、被动跟进。

  随着这些新变化,第一,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广义而言还包括肉禽蛋)远距离、长途跨区域运输的比重大为增加,基础能源消耗难以遏制地成倍增长;第二,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城里房地产价格租金上涨,农产品采购、存储、销售的经营成本、人工成本和生活成本也随之大幅度上升。归结起来,也就是在同等条件下,农产品生产之外的流通成本所消耗的能源、人力物力财力都大幅增加了,经商门槛自然大为提高。特别是菜商(大多也是分离出来的农民)已经沦为被农村和城市双重边缘化挤压的弱势群体。不利于商人的社会舆论甚嚣尘上,但舆论并不符合事情的真相。

  事情的真相是怎样的?实地调查显示,高昂的路桥费、虚假的绿色通道从中盘剥,吞噬了从地头到餐桌的巨额中间费用。据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商业联合会的长期调研,公路乱收费吞噬了70%的好处,罚款-超载-再罚款-再超载的恶性循环也由此而来。多年来构筑的高速公路已经陷入一种可笑的悖论:用户对高速公路付费,本应享用高速快捷的服务,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林林总总的收费站点,造成了巨大的延迟耽搁,用户被迫付费得到的却是严重拥堵的慢速公路和恶劣服务带来的巨大运输损失。这样的伪高速路不仅没有资格收费,而且理应向用户支付赔偿费用才符合道理。

  目前总的情况是,农产品蔬菜价格总会有一时的短期波动,而经营蔬菜的批发商、批发市场和“农超对接”中包含的经营成本、人工成本和生活成本却是刚性的,一时难以降下来。这就是为什么近期产地菜价大跌,而销地依然价格坚挺的重要原因。

  中国城乡差距的拉大,有了新的表现形式,并日益突出地殃及到了农产品的生产、流通。这就是,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的比例关系发生了颠倒,流通成本高于生产成本的情况将会长期存在。城里人要享用农产品和食品,就必须为此支付更多的费用。城里人的抱怨可以理解,但无助于解决这个难题。

  稳市场、降成本需要新思路、新办法

  1、要像重视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一样,从战略高度重视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在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农业投入十分慷慨。“生产的钱舍得花,而流通的钱舍不得花”的观念根深蒂固。人们似乎认定,任何流通成本似乎都是多余的,只要把流通环节“消灭掉”,流通成本就可以“轻易消失”。这是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在成本问题上的极大误解。对必要的流通费用问题从来没有受到过同等重视和对待,导致农产品的储运购销资金和基础设施投入也是多有欠缺。而在生产和流通日益融合,市场信息、流通渠道、流通成本等越加成为要害和瓶颈的场合,农产品的整体效能和供求平衡、市场稳定,已经越来越取决于流通的状况。对流通成本要作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多年来,许多看上去是生产的问题,实际上都是流通不畅、信息不通所致。因此,稳市场、保流通要与保生产并重。

  2、建立反周期的长效机制、培育市场体系刻不容缓

  要联手加强信息共享和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以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先行指标为基础,建立不以农产品一时的、暂时的多与少为依归的前瞻性的反周期调控监测体系,否则将总是陷入被动和支付巨额的政府开支。

  实行反周期应对。去年11、12月份“两节”前夕,极为强烈的高菜价信号已经预示着大宗蔬菜供给注定将接踵而至,这就是市场规律。而不少地方政府却很不合时宜地出台了一系列“顺周期”政策予以大肆鼓励,学界关于警惕蔬菜供应很快将出现过剩的呼吁根本无人理睬。违背市场规律的结果,就是政府加市场,共同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放大信号和强烈误导,造成蔬菜种植面积的瞬间叠加。这才是蔬菜过剩的真正原因。而将蔬菜如此大面积过剩、集中上市的责任一概都推给“气候原因”,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应实行反周期调控。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提前数月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先行指标监测上,而不要再搞马后炮、顺周期,人为放大供求矛盾。这些先行指标包括:种植面积的新变动,农民的种养殖意愿的新变动,农资、肥料、种子采购的新变动,专业户、专业社的订单新变动等等。目前,在菜贱伤农的情况下,尤其要更多留意下一阶段农民有可能大幅减少种植养殖意愿的情况,打出反周期的提前量,防止今年夏秋季再度出现蔬菜荒、菜价涨和人心不稳。

  3、顺应市场规律,提高政府调控水平

  流通环节多与少、价格高与低,是由蔬菜自然属性和自然特点决定的,主要应由市场调节,市场裁决,政府决不可作硬性规定。为此,政府的职能就是要根据农产品生产、流通特点和周期性,提供周到的服务,而不是直接插手行政干预。尤其是要率先降低由于现行体制不合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打破流通渠道行政化和地区分割封锁,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多与少、环节的多与少、价格的高与低,交由市场裁决。政府要做的就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将上述农产品现行指标的监测预警前移、下沉,至少提前一个周期,分品种发布供求动向信息,向社会提出前瞻性、精确化的种养殖信号和建议,提供蔬菜食品供求、价格走势等预测信息的指导和服务,降低中间商过高的交易成本和生活成本,为批发商减负,为“农超对接”减负。

  在建立反周期机制的过程中,要对影响较大的蔬菜供应基地加强先行指标的重点监测。例如,对主产区农户、专业合作社等种植面积中短期变动、种养殖中短期意向、农资中短期采购变化、涉农订单中短期变动、蔬菜存储的短期动向,分地区的主销区消费需求的变动,购买意向等等提前进行调查摸底。

  对于普遍看好的“农超对接”,虽然能效较高、成本较低、环节较少,但前提是需要具备大规模集中精确供给与超市大规模集中精确采购为条件,而农民组织化程度普遍很低,“农超对接”目前尚难以大面积推广,蔬菜批发市场将依然是长期依赖的流通渠道。

  与此同时,对农产品价格波动,还要具体分析,做到两个分清。第一是分清相互关联的两种短期波动。一是实体经济中真实的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所导致的价格周期性、规律性的正常波动;二是在此基础上由过度投机、体制弊端、预期偏差等因素所导致的被放大的异常波动。其中,若不想给过度投机热钱获取暴利的机会,就需要构建牢靠、灵敏、高效、安全、低成本的产供销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关系异常复杂微妙,后者虚无缥缈,变化多端,极难掌控。对此,期货与现货市场协调好了,可以防范异常波动,化解正常波动;但倘若搞得不好,则会放大正常波动、激化异常波动。

  第二是分清短期波动和长期走势。短期波动是以某种基准线为轴心上下起伏,长期趋势是由许多价格有升有降的起伏,连接起来的不可逆的变化过程。后者需要较长时间才会形成,并且使得横截面上的所有相关成本、价格参数的比价和差价关系在动态中相互影响、在碰撞中逐渐相对稳定。回顾粮食、蔬菜、生猪、棉花、水果等大宗产品价格都是如此。一旦跨上新台阶,就很少再返回原有水平。这是成本推动、需求拉动等复杂因素共同交织、轮番推动的结果。目前暂时的销售难和低菜价,将很快被市场供求的博弈关系所纠正。

  4、加强渠道建设,提高菜商的经商能力,增强其社会责任,减轻菜农、菜商的沉重负担,满足其合理诉求

  菜农、菜商是稳生产,稳市场的微观基础和依靠力量,稳市场必先稳菜农、稳菜商。中国正处于传统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的转型期,必须剔除轻商蔑商的意识,构造公平公正的舆论氛围,分清主流和支流,澄清商人的是非功过,搞清商人存在的缘由和真相,还商人以正面的社会形象。

  商人们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增加而是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在分工社会,果真拒绝商人和这些社会必要的媒介环节,则生产者和消费者将要付出难以想像的高昂代价和无尽的“寻找成本”,社会将全面倒退到远古时代,社会分工将不会发生,人类文明将不复存在。在竞争比较充分的前提下,商品交易市场能否存在和成长,交易量大小,商品购销差价额度、水平(批量差价、季节差价、地区差价、质量差价等等),表象是商人们的主观随意,本质上是由生产成本、流通成本、市场竞争和供求状况决定的,是由“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回报”的平均利润率规律支配的,最终都要由市场裁决。在这个利润率平均化的过程中,“任何社会,从来都不可能由着任何人随意加价和恶意加价来维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

  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一,现代市场经济就是商人们配置资源的经济;第二,商人们绝非为表面看到的“会增加社会交易成本”,恰恰相反,它天生就是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第三,流通环节的多与少是相对的、动态的、有缘由的,要由市场竞争来裁决,而不应有第二个裁判。片面强调减少流通环节是一种误解;第四,无端扼制商人的正常发展必然导致经济便利性下降、交易成本上升、市场秩序混乱、资源配置恶化、经济效率下降和消费意愿受阻;第五,现实生活中倒买倒卖、炒作加价、获取暴利的现象,其根源绝对不在于环节的多与少,而肯定是权钱交易、行政垄断和各种名目的欺行霸市等等阻止了正当的竞争。农工商之间存在的某些利益矛盾,缘自超经济行政垄断,限制了、扰乱了公平竞争与公平合作的市场秩序。目前存在的所有问题,主要不是市场竞争之过,而是限制市场竞争之过;第六,农业劳动、工业劳动和商业劳动都是社会所需要的劳动,理应获得同样的尊重和回报,得到成本、利润的合理补偿。各种劳动及其当事人,应该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上占据应有的地位和对应的收益。调研显示,在迅速上涨的城市经营成本和生活成本面前,“倒腾”生鲜果菜的小商小贩们的生计越来越艰难,已经基本沦为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第七,当前人们最为关注的农民增收问题,也是如此。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链条上,务农仅仅是一种职业而不再是身份;生产环节的收益多少,同样是由市场竞争裁决的。而在服务业引领的阶段,与工业一样,面向农业的服务业(包括商贸服务业)客观上也占据着供应链的主导地位。因此,要想让务农者得到生产环节以外的更多收益,只能千方百计推动服务项目前移,让农民分享种植、养殖环节以外的更多好处,例如引导农民参与品种研发、科学种植(养殖)、技术推广、标准化、品牌化、保鲜、分拣、包装等等。如果不关注这些新变化,拿出新办法,而只是一味地为农民收入低叫屈、呐喊,并不会给农民带来任何利益。 

  基于部门利益的行政成本是最大祸害。这类成本吞噬了种菜人、买菜人、吃菜人的所有好处,十二五规划应该将降低流通领域的行政成本作为主攻方向,建议将大幅度降低流通成本(含物流成本)作为专项内容列入规划。在反通胀期间,尤其要强调尊重自然规律和市场规律,社会各界和政府部门最该做的是创造有利于发挥商贸流通业作用的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件,尊重商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个别商人的不当行为,减轻商贸业不合理的税费负担,扶持商人、增强其经商的实力和消化通胀的能力,剔除行政性各项成本(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路桥费、租金等等)。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国内市场的分割封闭垄断无序依然十分严重,阻碍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形成,而至今却仍然很少有效的解决办法。统一市场制度建设缺失是多年以来的最大失误,也是通货膨胀及其预期经常被无端放大的体制机制性原因。

  5、要以信息化为主导,广泛建立商贸信息共享的平台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最大限度依靠信息技术和体制创新解决各种供求信息不对称及其带来的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推进畅销体系取得突破性进展。

  此外,农产品价格变动和降低流通成本的问题一直存在,不应该只是当作对付通货膨胀而临时弹压一下的权宜之计。例如,为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2010年12月1日开始停止收取的路桥费,并没有明确是永久停收,还是通胀过后恢复征收。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

  魏礼群:发展方式转变不力会积聚大量风险和隐患

  记者 金辉 北京报道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魏礼群在出席第二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时表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程缓慢,甚至有些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些问题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积聚着越来越大的风险和隐患。

  四大问题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在魏礼群看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第一,投资与消费关系严重失衡,而且投资结构和消费结构很不合理;第二,经营方式粗放,投入多、消耗大、成本高,能源资源和环境代价过大;第三,区域、城乡发展不协调,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第四,社会建设明显滞后,许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相当突出。这些问题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积聚着越来越大的风险和隐患。如不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就有可能落入“中等收入国家陷阱”,来之不易的改革发展成果也会付诸东流。

  魏礼群认为,出现这些问题,既同我国经济发展处于的阶段性矛盾和国外发展的环境变化有关,也同传统的发展理念束缚有关,但从根本上看,是体制机制仍存在许多弊端。因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既需要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思路,更需要靠深化体制改革,尤其需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政府应切实转变职能

  魏礼群表示,“十二五”期间,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行政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转变政府职能。彻底摆脱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与做法的羁绊,使政府职权由无限型向有限型、管治型向服务型转变,主要是实现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性转变。要按照政府、企业、市场、社会的不同功能定位,进一步合理、明晰地界定政府职能和权限,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真正把属于企业、市场、社会的权力交给企业、市场、社会。在继续行使好经济调节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规范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加快完善宏观调控和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在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重大经济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发挥国家规划、计划、产业政策、社会政策和信息服务的导向作用。要坚持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坚持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动发展向更加注重和谐社会建设转变。加快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更多地支持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建立向节能减排、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倾斜的长效机制。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税收政策。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现行的由地方政府把土地70年使用权的收益变成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短期内花掉的做法,既不利于抑制房价上涨,也不利于城市可持续发展,应在全国推行房地产税制度。要着眼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加快建立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政府应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在规范初次分配秩序和加强再分配调节这两个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制度和方式创新。首先,要规范和健全决策制度。应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合理规定决策权限,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切实改变那种依然存在的只靠拍脑袋决策、越权决策、不按程序决策的行政行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出台,都要充分考虑是否符合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制定严格的决策规则和科学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前有论证、执行中有监督、执行后有评价、决策失误有追究的全程制约机制。其次,树立现代行政管理理念,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创新管理手段,优化管理流程。要把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结合起来,更加重视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技术手段实施间接管理;把经济管理与社会管理结合起来,更加重视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涉及民生的社会管理;把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更加重视社会协调和公民参与。再次,坚持推进政府组织机构改革,使行政权力的运行与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相一致。

  加快健全行政绩效评估和问责制度。应当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完善行政绩效评估标准、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具体办法。坚决改变那种助长片面追求GDP增长速度的政绩标准和考核评价制度。为此,要加快推进统计制度改革,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行政绩效监督检查,特别是要让广大群众参与政府绩效考评,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注重运用绩效考评结果,严明奖惩办法。加快建立转变发展方式方面的责任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强行政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国家应通过完善法制,以制度规范行政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以加快建设效能型政府和责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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