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8日 06:43 来源:金融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陈泽民
人民银行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金融支农”问题进行调研,充分说明了人民银行对“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对“三农”金融服务问题的重视。
通过考察和听取汇报,我感觉到人民银行在金融服务“三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不少创新,全国所有省份已经基本实现了乡镇金融基础服务的全覆盖,金融支农力度非常大。陕西、山东省的部分农村金融资产质量很高,不良贷款率只有百分之零点几,基本实现了多层级、多元化的乡镇金融服务体系,并且还出台了一些相应的地方政策,鼓励金融为“三农”服务,这些经验都值得总结和推广。
怎么做好“金融支农”?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金融要重点支持和培育中小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同时相关政府部门要尽快制定贯彻国务院新36条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二是要区别对待,在金融、财政以及税收等方面,给予涉农产业及涉农金融部门优惠政策,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效率和积极性。三是在服务、抵押物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计承江
近年来,人民银行总行在承办人大代表的建议方面,非常注重与代表交流,回复及时到位,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对此十分满意。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河南省金融支农的情况。近年来,人民银行郑州中支先后在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大学生村官创业富农、扶贫贷款、农民工回乡创业、支持抗旱救灾和农村水利建设、农村住房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了一系列金融创新。截至2011年3月,河南涉农贷款余额6345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38.9%,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关于金融支农的进一步政策扶持问题,我有如下建议:一是将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税收减免、利息补贴等财税政策长期化,并探索建立涉农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二是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的货币扶持政策,逐步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实施县域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加大落实县域新增存款一定比例支持当地的考核力度;三是完善针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差别化监管政策,包括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技术、手段和方法,设立科学的风险容忍度安排和实施单独考核;四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有效分散涉农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五是加快农村金融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出台《农业信贷法》,扩大农村贷款抵押品范围,研究出台符合“三农”实际的财产抵押担保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向平华
作为一个基层农村的党支部书记,我在近20年的工作过程中,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几点简单的认识。首先,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10年来,农村经济得到了全面快速发展;其次,农村金融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十分重大;再次,就村一级来说,如何发挥金融支农作用有待深入研究。所以今年我提出了农村金融主题的建议,感谢人民银行对这一建议的重视。
通过参加此次调研活动,我有几点想法: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的救助机制体系,由财政给予农户和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一定补贴;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民的诚信体系建设;四是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及相关配套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龚立群
这次调研充分体现了人民银行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和做好提案工作的诚心。我认为一个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与农村经济结构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与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与农村市场规模相适应的金融市场体系,与农业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金融环境体系。这几个方面,我们在调研过程中都得到了印证,给我们的触动很大。
具体的建议主要有三个方面:加强金融立法和金融执法工作;注意对农村小城镇建设方面的金融支持;加强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
“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人民事业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缓解我国经济二元结构的矛盾,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因此,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义重大。我相信,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不懈努力下,农村金融服务工作一定会有新的提升和成就。
全国政协委员许雷
这次受人民银行邀请,我先后到陕西、山东两省开展金融支农问题的调研,有几个突出感受:第一,金融支持“三农”,落实到位,成果显著;第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金融支农工作,方法具体,措施得当;第三,农业保险试点初见成效,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提几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对“三农”的信贷政策和措施,使其适应新农村发展的需要;二是要进一步支持有发展前途的涉农企业做大做强;三是要加强对民营粮库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收入;四是要完善农业保险政策,确保农业稳定,农民收入安全;五是要加强对贫穷落后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扭转“扶富”不“扶贫”的状况;六是要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缩短贷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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