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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四律师被拘案”陷入拉锯战

2011年07月28日 07:12 来源:时代周报

  本报记者 黄昌成 发自广西北海、南宁

  “这个房间号已经被北海市警方在新闻通稿中公布,它一定会被载入史册。”7月20日晚,当律师陈光武在北海市利源国际大酒店5001房间述说起过去两日来他和北海律师团遭受到的围攻和侮辱时,脸上已经恢复了其一贯的平静,即使他上身和手臂上仍留有带血的抓痕。

  在过去一个月里,为了挽救在“黄焕海被故意伤害罪”中涉嫌作伪证而被警方关押的广西律师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和梁武诚,他和20多名刑辩律师组团,并在6月底和7月中旬前后两次奔赴北海调查取证。他们坚信自己的同行无罪,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营救他们。

  他们已经对困难有了充分的评估,但事态的发展却让人始料不及。在北海开展工作期间,律师团在会见当事人时多次受阻,北海市看守所以法律和保障安全为由,对律师进行反复安检。

  律师团的行为也遭到了被害人黄焕海家人的误解,他们在看守所门口集合,将意欲进行会见的律师围住,控诉他们是为了钱和名而为杀人凶手辩护的“黑律师”。

  最为严重的冲突发生在7月18日的晚上,4名律师在利源酒店遭到大约30名死者家属的围攻,患有支气管扩张的律师李金星在拉扯中一度昏迷。

  “北海律师被抓事件,就像百团大战,会有很多战役,而且是一场持久战。”律师团成员、出任“黄焕海被伤害案”第一被告裴金德辩护律师的朱明勇将律师团此次行动称为“北海会战”。

  自从2008年底开始,一起配合朱明勇办案的律师就有3个因为涉嫌伪证罪而被抓,其中一个就是鼎鼎大名的李庄。

  在轰轰烈烈的重庆“打黑风暴”中,朱明勇为龚刚模案第二被告樊奇杭的代理律师,龚刚模的代理律师即为李庄。在李庄身陷囹圄之时,朱明勇曾主动要求出庭作证,但未被法庭允许。

  律师团奔赴北海

  广西四律师被抓,正是因为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的李庄被释放的第四天。除此之外,四川成都的律师冯科,因为涉嫌诈骗罪在7月7日被仁寿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在证人被抓时,他就已经预计到下一个可能就会是自己。”杨在新的妻子黄仲琰说。据黄证实,杨在新将案件的全部材料交给了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覃永沛,并且嘱咐她,一旦自己被抓,可向律师界享有盛名的杨金柱求助。

  杨在新被抓后的第二天,黄仲琰致电杨金柱,后者迅速在博客中发布了这一消息。接着杨金柱给陈光武打电话,问其是否愿意为涉嫌伪证罪的四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陈光武首肯。

  于是,在杨金柱律师倡议下,律师界自发组成由20位律师参与的“北海律师团”,并由陈光武出任带头人。

  “我们认为,要把杨在新等律师从涉嫌伪证罪这个案件中解救出来,必须先解决他们代理的这起故意伤害案,证明裴金德等被告人是无罪的。”陈光武这样解释律师团代理“黄焕海被故意伤害案”的原因。

  2011年6月26日,北海律师团的数位律师抵达北海,为涉案四名律师和三名证人提供法律帮助,依法坚决要求行使律师会见权,要求北海警方在会见申请提出后48小时内安排会见。

  “我们希望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这个问题。北海的四律师案件,就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我们希望拿着在共和国土地上的普普通通的法律的钥匙,打开这把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的锁。”在谈到为何跟随律师团前往北海时,律师李金星如是说。

  “我们甚至同情公安机关在重压之下的慌乱不堪。但是,对于他们办案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错误,我们都会毫不犹豫毫无保留地立即指出。”

  李金星是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在本次北海会战中与律师周泽一起担任故意伤害案第三被告杨炳棋的辩护人,而在此前,该被告的辩护人为迄今仍被北海警方关押在看守所的律师杨在新。

  他声明,自己已经注意到这牵扯到一件故意杀人案,有一个逝者。“我们对他有足够的同情,希望他在天之灵尽快安息。但是,作为律师,我们必须拒绝用一个错误掩盖另一个错误。”

  “这一案件的客观真相其实已经无法还原,我们所说的真相应该指的是法律真相。那么从起诉材料来看,这起故意伤害案必须判无罪,至少属于‘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案件。”律师团成员、“黄焕海被故意伤害案”第一被告人裴金德的辩护律师朱明勇说。

  他认为,北海四名律师在同一起案件中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抓,而且律师们均来自不同律师事务所,其中两名律师并未提供证据,也未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这种情形不仅在中国,即便是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绝无仅有的。

  “这本质上是一种职业报复行为。作为一名法律人会本能地关注这起案件。事实上不仅是律师,即便是法官和检察官本身也极为关注这起标志性事件。”朱明勇说。

  但可惜的是,受害者家属并没能理解(或者故意忽略了)李金星他们的初衷。“黄焕海被杀近三年了还得不到处理,完全是他们律师害的。”在死者黄焕海的家乡合浦县西场镇卸江村,他的一个女性亲属满脸怨恨地说,“他们不应该为杀人犯辩护。”

  在7月18日晚6点40分左右,正是她和自己的乡亲们手持木棍和横幅,冲进陈光武在利源国际大酒店的5001房间,要求律师们“滚出北海”。

  老律师遭受围攻

  为了如实记录这群不速之客闯进酒店房间之后的情形,陈光武用随身携带的摄像机准备进行录像,不料十多名妇女一拥而上抢夺摄像机,并用木棍殴打、用手抓扯、用嘴撕咬等方式对其进行围攻,最后将其死死地按压在一张床的边沿。

  “最终我手中的摄像机被抢走,身体颈部、胸部、手臂等部位十余处受伤。”7月20日晚上,已经60岁的陈光武坐在自己曾被殴打的房间里跟记者回忆当时的情景。

  晚上7点半左右,一个平头、着花格衫的男子提着一女士包走进房间,将被抢走的摄像机及案卷材料交给杨名跨,并让闹事的妇女退出了房间。

  “他说他姓黄,是这群妇女中一些人的邻居,他路过宾馆看到这群妇女上来,怕出事才前来看看,并明确要求我们不要再管这个案件,否则,开庭时我们律师可能要被成千上万的‘死者家属’像蚂蚁一样踩死。”陈光武说。

  “他还说原律师杨在新是如何坏,让我们也不要再为杨在新说话。我们也耐心地给他说,律师的职责并不是要为真正犯罪的人开脱,而仅仅是通过辩护指出案件中存在的疑点,从而协助司法机关查明案情,这也是对死者负责。”

  正当三人争执渐起之时,李金星走进房间,埋怨“受害人家属太不讲理了”,继而与该名男子发生了言语冲突。

  “如果胆敢继续办理该案,你们别想活着走出北海。”该男子明确对李金星表示。在临出门之前,他扬言:“这个案件即使证据存在问题,但如果你们要做无罪辩护,绝没有好下场;如果你们做有罪辩护,判轻点也可以理解。”

  该名神秘男子走后,已是晚上9点。陈光武等三人简单交换了意见,便准备出去吃饭。刚下到宾馆大堂,便看到还有20多人仍在大堂守候,她们或坐或立,虎视眈眈盯着律师们的一举一动。

  在酒店餐厅就餐完毕的3名律师穿过酒店大堂,打算回房间休息,这时20多名等候多时的妇女蜂拥而上,并试图将李金星往门外拖。

  “当时门外停放着多辆车子,且正下着瓢泼大雨。近20名歹徒把李律师往大堂外拖拉,李律师本来就有支气管扩张的老毛病,他拼命挣扎,最后被拖拽倒地当场昏厥。”陈光武说,“我听到他最后喊,你们别再闹了,再闹下去要出人命了。”

  据陈光武讲述,这期间他们和宾馆方面均多次报警,但直到李金星倒地昏迷后一段时间,才有零星警察过来,但并未对现场做任何处理,两三个警察躲在警车里视而不见。

  见到李金星被推倒在地,围攻人员跑出了宾馆门外,见警察到来,便手拉横幅“喊冤”。在李金星被推倒后40分钟左右,120急救车才来到现场,在陈光武、杨名跨和徐天明三人的协助下,医生将李金星抬上担架,并护送到北海市人民医院救治。

  事后,律师团曾到酒店前台进行调查,得知前台电脑和公安局联网,冲突当日下午三点左右,公安机关又专门前来对电脑进行了“例行检查”。而事发之后,律师们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当晚酒店的监控录像,却被以案件在侦查阶段,不能公布为由拒绝。

  “当天只是受害者家属和律师之间发生了肢体接触。”7月22日,在面对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律师迟夙生的质问时,北海市公安局这样解释当日的情形。

  看守所艰难会见

  在7月份之前,律师团的取证开展得还算顺利,陈光武还曾在6月28日下午与律师张凯一起在北海市看守所会见了杨在新。

  “他见了我们嚎啕大哭,说自己是被冤枉的。”陈光武说。而其律师团其他成员要求会见的杨忠汉、罗思方和梁武诚均在律师会见前夜被释放。随后,涉嫌作伪证的两名证人杨炳燕和潘凤和也先后被释放。

  在陈光武看来,无论是“黄焕海被故意伤害案”还是杨在新的律师伪证罪,公安和检察机关都只是依靠口供在进行侦查和起诉。而据司法材料显示,在黄焕海案中,检察机关曾在今年3月4日和6月4日先后两次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子退回公安机关,但北海市海城公安分局在物证和认证上并无实质性突破的情况下上交了补充侦查报告书。

  “律师团一来,北海警方就释放了三名律师和两名证人,这样看来我们的第一轮行动是较为成功的,但后来我们找不到这三名被释放的律师了,这让我们觉得有点不对劲。”陈光武反思说,“我也在考虑,律师团在之前的工作中是否存在不妥当的地方,导致公安机关对待我们的情绪恶化。”

  律师团选择了继续坚守北海,他们认为,在取证和会见任务没有完成之前,撤退正是北海警方目前所希望的。

  但进入7月份之后,律师团发现自己的工作越来越难开展。陈光武称,在第一次会见杨在新之后,直到7月18日的冲突发生前,作为杨在新的辩护律师,为办理此案,他曾两度来到北海到看守所、法制科申请会见当事人,均遭拒绝。

  在7月11日的会见即将结束之时,律师团成员房立刚眼睁睁地看着看守所将意欲在问询笔录上签字的裴日红押走。而当他再次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之时,却被反复安检六次之后,还要解下裤腰带进行安检。

  “我做了30年律师,从未在会见前遇到对律师进行安检的情况,北海此前也无此制度。”陈光武说。

  律师团成员许昔龙到北海中级人民法院确认辩护人身份后,拿着齐全的会见手续,到北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其当事人裴日红。接待的警察说其先征求裴本人的意见,让其等消息。

  “中午11点,我被告知裴没想好是否请律师。下午3点上班时再去,被告知裴暂时不想请了。”这个曾为黄光裕妻子杜鹃辩护的大律师无奈地说,“按照规定,这个应该等我见了裴日红之后,由他亲口告诉我才是。”

  律师们何以恐惧

  7月21日,朱明勇兴冲冲地前往北海市看守所接受安检,获得了会见裴金德的机会。约两小时后,他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次惨了,裴金德在里面一句话没说,嘴唇直哆嗦,手指一直偷偷地指向门外监视会见的三个警察。”

  “一个本来应该对警察沉默的被告人,在北海居然出现了对自己家人聘请律师的沉默。也许他不是对律师沉默,而是对在场警察的沉默。”在会见之后,朱明勇感慨地说,“但是这种沉默使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被扫荡一空。这种沉默就像死一般的沉寂,让人感到恐惧,让人感到窒息。”

  从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证开始办理刑事案件开始,朱明勇办理过数起刑事大案,但是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从来没有出现过像裴金德的这种情况。“一言不发,并且出现那种极端的恐惧,恐惧的情绪甚至都感染了我。”

  “为了保证裴金德能活到开庭,我决定暂时不接受北海市看守所违法设置的会见程序—他们一直要求会见要有法院盖章,进入看守所要经过安检、搜身,在会见现场必须有警察在旁监听、并对当事人进行恐吓。因为我看到裴金德那种恐惧的眼神,孱弱的身体和发烧的大脑(警察说他发烧),如果我会见他多几次,不知道他在我会见后会接受什么样的待遇。我担心我有辩护权,却最终无人可辩。”

  刑法第306条中的律师伪证罪正成为司法机关打压律师辩护权的利器。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朱明勇接到了一位来自海南同行的电话:他因为被告人翻供而丧失了继续辩护的勇气。

  “被告人翻供了,我怕被处以伪证罪,想找你这个不怕死的来帮忙。”电话的那一头说。

  “兄弟,我也怕死呀。”朱明勇这样回答对方。

  曾旁听了李庄案庭审的律师房立刚也说到了恐惧。“李庄案第一季时,我是去旁听的,心里一点也不害怕;但是到第二季时,我曾犹豫过该不该去,因为那时候我已经在网络上骂了重庆足足一年半。”

  后来有重庆的记者叫他过去。“他说你们律师都有被迫害恐惧症。我觉得很惭愧,终于还是去了。”

  “我个人微不足道,面对不法可以忍气吞声,但作为律师这样不行。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律师以民众权利的天然代表作为这屏障的重要组成,无权忍气吞声。”房立刚说。

  在北海工作多日之后,律师们认为,在此案的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存在多处程序违法:例如在律师要求会见后,公安局要求经批准才能会见,会见时都毫不例外地遭到了监听。

  “无论杨在新是否实施了‘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行为,公安机关都不能有以上行为,公安机关现在的做法令人怀疑此案的公正性。”杨在新的第二辩护人张凯说。

  在7月22日,他和陈光武在北海看守所又一次会见了杨在新。此次会见,杨的情绪明显比第一次冷静得多。“他没有暴怒,更没有哭泣,显示出胜券在握的安然和成竹在胸的淡定。”

  这次会见仍然有人在场监视监听,也有对律师进行安检的程序。陈、张二人曾表示抗议,但为了顺利会见没有坚持到底。看守所工作人员说,他们检查是领导的专门指示,而且强调主要是防止律师携带录音录像设备。

  “杨在新还透露了一个信息,在我们上次会见后,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领导曾找他谈话,动员他主动认罪,以换取从轻处理。他说当场把他们骂得狗血喷头,指出谁动员他认罪简直就是脑残。”陈光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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