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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重大伤亡事故受害者能获赔多少?

2011年07月29日 08:45 来源:财新网

  财新网列举的八起事故中,受害者每人获赔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有三起;海外有些地区对受伤者的赔偿也相当高,中国则较少提及

  【财新网】(记者 张焕平)“7·23”动车追尾事故首例遇难者赔偿协议已出炉,赔付金额为50万元。(相关新闻:中国重大飞机火车事故乘客获赔情况统计)

  财新网搜集了八起发起在海外的重大伤亡事故,列出受害者的获赔金额,以供对比。

  这八起事故,有一起发生在台湾,其余七起发生在国外。

海外重大伤亡事故受害者能获赔多少?

  以上八起重大伤亡事故中,火车事故占四起,飞机事故占三起,恐怖袭击占一起。

  其中赔付金额最高的是洛克比空难事件。1988年12月21日,泛美航空公司103次波音747航班在苏格兰洛克比上空爆炸坠毁,机上259人无一生还,飞机空中爆炸的碎片又使地面上11人丧生。15年之后,即2003年3月利比亚才与美英达成协议,愿意承担洛克比空难的民事责任,并以每名遇难者家属支付1000万美元的赔偿金,约合人民币8270万元。

  赔偿金额超千万元的还有2007年的巴西客机失事事故和2001年的“9·11”美国恐怖袭击事件。

  国外不但注重对遇难者家属的赔偿,对受伤人员的赔付金额也很高。以日本以往的案例来看,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人身伤害赔偿金额应该在千万日元以上,如果受害者没有当场死亡,而是留下严重后遗症,生活能力丧失,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额度更高,日本历史上曾有过赔偿金额超过2亿日元的最高纪录。“9·11”美国恐怖袭击事件受害者的赔偿金额500万-860万美元,也远高于死者家属的210万美元赔偿金额。而国内对于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却很少提及受伤人员的赔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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