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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车之痛呼唤高额意外险

2011年07月29日 19:16 来源:《理财周刊》

  如果个人自身没有安排好足额的意外、寿险保障,完全被动依赖航空、铁路、客运等部门的强制保险,那么一旦遭遇意外,很可能连家里的房贷余额都覆盖不了,更妄论保护家人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了。

  《理财周刊》:

  动车之痛呼唤高额意外险

  文/本刊记者 陈婷

   7月23日晚,甬温线上动车追尾,大地悲鸣,长歌当哭,逝去至亲的人们悲痛欲绝。

   在善后过程中,伤亡者将获得何种赔偿,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铁道部方案:亡者每人统一赔偿50万元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7月26日,官方口径为“每位亡者统一赔付50万元“,此数字依据来源为:2007年9月起实施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15万元,行李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再加上根据《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每位乘客享有强制保险2万元;再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没有人说明这笔保险理赔金来源);另外还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埋葬费、家属赡养费;以及一次性专项帮扶款以及爱心捐助款,总计人民币50万元。赔偿费用由铁道部统一支付。

   但是,对于这一赔偿金额标准,不少业内人士发出质疑。

   “铁路部门按照50万元标准赔偿遇难旅客是不合适的,应当参照伊春空难的标准,本着尊重生命,同命同价的原则,合理地补偿遇难者的生命损失。”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郝演苏教授表示。

   他解释说,为什么温州动车事故要以不低于96万元标准赔偿?主要是依据“同命同价原则”,无论是乘坐何种交通工具,票价费用多少,在发生死亡事故时的赔偿标准应当是以最近的相关赔案为基础测算的,而最近的类似事件为我国2010年8.24伊春空难,当时每位遇难者每位赔偿标准为96万元。

   “这类事故,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赔偿标准再加上惩罚性赔偿,肯定超过96万元。绝不能敷衍了事。”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

  相关链接:我铁路旅客意外险保额仍为每人2万元

   据1992年修订后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第5条规定,旅客之保险金额,不论坐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律规定为每人人民币2万元。其第6条规定,旅客之保险费,包括于票价之内,一律按基本票价2%收费。

   2009年,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15.25亿人,2010年铁路系统运送旅客16.8亿人。其中2010年客运收入为1344.91亿元,若以2%的保险费计算,2010年铁路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保费即达26.9亿元。

  保险公司:开展绿色救援但人均保额低

   事故发生后,各家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辟绿色通道进行紧急排查和理赔工作,截至26日,已有数家保险公司完成了对“7·23”事故出险客户的首笔或多笔赔付。

   从截至26日的情况来看,中国平安确认“7·23”事故中伤亡客户23人,预计涉及赔付金额84.1万元。中国人寿确认出险客户8人,其中受伤5人、身故3人,涉及保额44.8万元。太平洋保险已查到17名客户信息,其中6人已确认保单信息,2人失踪,已向其中一名投保“安贷宝”小额贷款意外险的遇难客户受益人给付20万元。泰康人寿累计确认出险客户8人,已向其中1名出险客户的家属预付1.5元理赔款,该客户投保的是个人住院医疗等保险,预计涉及理赔金额10万元。新华保险已确认客户5人,1名身故客户受益人给付赔款约3.4万元。  

   从以上保险公司发布的出险客户确认和理赔情况来看,曾购买保险的客户比例并不高,所购险种也以短期意外险、医疗险和分红险等为主,保额都比较低,保障程度偏低。

   根据中国保监会最近公布的资料看,近年来,分红险成为我国寿险市场第一大险种,截至上半年,占比已升至91.6%,占比畸高。但若是这类偏重储蓄功能的保险,其保障功能相当有限,无法发挥保险的独特保障功能。

  旅客自身:应自主加强意外保障

   可以说,意外无处不在。特别是在如今,各类意外风险如影随形。为了自己,为了家人,我们建议,每个人还是先要靠自己,加强日常的意外保险保障,特别是在保额规划上,一定要足以覆盖生活中的几个方面。

   通常,意外险的保额可以以个人年收入的5~7倍来简单确定。

   如果想获得更为精确的额度,可以采用“家庭需求法”来衡量。

   你的家人首先需要在你过世后继续维持基本的生活状态,所以首先需要你个人年收入乘以5倍左右;其次你的过世可能给家人带来负债,所以要加上属于你的贷款数额(如一半或更多比例的家庭房屋贷款、信用卡未还款、各种借款等);再次你的家人可能因为你的过世需要准备一笔丧葬费用,以及影响他们短期的生活和工作状态,所以可以再加上3~6个月的家庭紧急备用金和丧葬费用;当然,你的过世也可能为家人留下流动性较好的资产,如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所以应该减去这部分。

   按照家庭需求法来考虑,个人的意外险额度需求可根据“个人年收入×5+个人部分的负债金额+家庭紧急备用金+丧葬费用-个人部分的流动性资产”来确认。

   如果你的子女年纪较小,未来需要的教育金更多,那么应该把这一项费用也加入公式中。同时,如果你当前已经有了团体或个人的意外险、寿险,记得要把这已有部分的额度从该公式中减去。

   总之,足额的意外险能保证当家庭的收入来源突然中断时,家人至少可以藉此保险金维持一段时间的稳定生活,然后重新出发。否则,如果个人自身没有安排好足额的意外、寿险保障,完全被动依赖航空、铁路、客运等部门的强制保险,那么一旦遭遇意外,很可能连家里的房贷余额都覆盖不了,更妄论保护家人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了。

  可选公交“多倍给付”意外险

   此外,在意外险安排过程中,除了额度要足够高,还可选择带有公共交通、航空意外等情况下能够“多倍给付”的品种。

   这类险种的保险责任通常会设置为:“普通人身意外给付1倍保险金,水陆公共交通意外额外再给付2倍保险金,航空意外额外再给付4倍保险金”。这样一来,万一是乘坐各类交通工具,包括轻轨、地铁等发生意外事故,可以获得更高些的赔付。

   目前,中国平安、人保财险、太平洋、友邦、泰康等各家公司都有这样“交通工具多倍给付”的人身意外险种或专门的“交通工具保险”。

  保险动态:电梯责任险无人问津

   近期,电梯事故在各地接连发生,而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每年只需几百元保费的电梯责任险则少人问津。

   电梯责任保险并不是一个新险种,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都提供类似风险保障。以人保财险为例,在已推出的各类责任险产品中,有4种保险产品可以涵盖此类风险:一是专门投保电梯责任险,被保险的对象是各类客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一旦被保险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合理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以及事故发生后的施救费用将由保险公司承担;二是投保特种设备责任险,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保险责任与投保电梯责任险一致;三是在投保公众责任险或物业责任险的同时,附加投保电梯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据悉,一部电梯一年的责任险投保费用仅为几百元,根据电梯的新旧程度、种类、速度和管理状况等价格有所差异。但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与一部电梯每年两三万元的维修保养费相比,区区几百元的保险费并不高,但电梯责任险的投保率却非常低。上海目前共有各类客货电梯、自动扶梯10余万台,真正纳入责任保障的电梯尚不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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