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8月01日 06:09 来源:金融时报
牛娟娟
在日前召开的银监会2011年中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对下半年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提出明确要求,指出要紧抓房地产贷款风险,杜绝各类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同时,继续对商业地产和二三线城市房地产风险保持关注和警觉。
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杠杆通常比较高,一旦房地产市场的泡沫破灭,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会很快枯竭,从而导致房企资金链断裂,并把风险迅速传递给银行,进而传递给整个社会,导致系统性风险爆发。由于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房地产贷款风险隐患增多,房地产贷款风险也成为近年来市场最关注的信贷风险之一。
2010年以来,管理层对房地产行业信贷风险就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提前布防,包括及时制定并执行差别化个人房贷政策,以遏制投机性购房需求;严格监管房地产开发贷款,对有闲置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停止新发放贷款和贷款展期。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各地主动开展了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有效避免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投资投机领域。
今年以来,随着楼市调控持续深入,监管部门对房地产贷款的风险管控也随之升级。银监会早在年初发布的2010年报中就表示,2011年将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贷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房地产集团贷款管理,加强抵押品的合规认定、价值评估和后续管理工作。此外,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多次开展房地产压力测试。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实施了有别于商业性房地产和一般融资平台的监管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这些措施对降低房地产贷款风险、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房地产贷款主要包括开发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两类。今年上半年,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审批日趋严格,开发贷款审核要综合评估,考察具体项目和股东实力等。“今年想获得开发贷款相当难,主要是信贷额度紧张和国家政策控制严格。”浙江某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与往年相比,今年获得资金可以用‘很严’来形容。”此外,在开发贷款从严控制的同时,按揭贷款也呈现出逐渐萎缩的态势。申请难度不断加大,审批程序严格,放款时间长,成为今年几大特点。
在各项调控政策的综合作用下,目前房地产调控成效初显。央行日前发布的2011年上半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上半年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回落,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增长较快。同期,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款累计新增2098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3.7%,比一季度末回落3.8个百分点;购房贷款累计新增581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8.5%,比一季度末回落4.8个百分点。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6250亿元,同比增长32.9%。而央行刚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主要金融机构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等人民币房地产贷款累计新增额7912亿元,同比少增5985亿元。也就是说来自银行的贷款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比例在下降,目前占比是30%。
而为了防范房地产贷款的风险,银监会在二季度开展了新一轮的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刘明康也于近日表示,根据压力测试的结果,即使房价下跌50%、30%,也就是说跌掉五成、三成,我们的不良贷款都可以承受,银行业不存在被房地产商裹挟一说。
很显然,前期调控的成绩是显著的,房地产贷款风险控制的程度也令人满意。然而,乐观的数据并不代表风险的消失。来自华安证券的分析人士就此指出,“当前,房地产贷款风险市场非理性因素依然存在,其中土地储备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仍是风险防控的关键领域。随着房地产调控深入,部分信贷资金形成实质性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也在增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不审慎行为的存在,信用风险隐患可能上升。”
此次银监会强调,下半年,必须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一以贯之地执行关于土地储备贷款、开发商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监管要求;继续与各地、各部门加强联动,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式”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以在建工程为抵押,并及时调整抵押物估值;加强对商业物业抵押贷款、个人消费等非住房类贷款的监测,杜绝各类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继续对商业地产和二三线城市房地产风险保持关注和警觉。
有业内人士认为,防范银行业由于房地产贷款产生的过度风险,稳健有效的审慎监管至关重要。下半年,要严控房贷风险就要严格落实上述有关监管要求。此外,要进一步落实资本充足率、拨备率、杠杆率和流动性监管新工具,对商业银行实施新的审慎监管。同时,银行自身必须审慎经营,提防风险。
对于银监会此次提出的“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抓紧放贷,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支持完成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要求,有关专家指出,这是银行业进一步贯彻“有保有压”的要求。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就此表示,金融机构要结合各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探索和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模式,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努力为安全工程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金融服务。此外,要创新业务品种,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同时要对保障性住房在贷款资产质量认定、不良贷款核销等方面实行区别于商业性房地产的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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