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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爆炸案主犯周龙斌潜逃四年被抓

2011年08月01日 17:09 来源:财新网

  逃亡期间每两三个月更换一次手机号码,还要把巨额现金随身携带。曾因为争取矿源,将同为煤老板的周兵元炸死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007年潜逃的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湖南郴州“2003?12?23”爆炸案主犯、原政协郴州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周龙斌,近日在湖北省十堰市房县落网。

  据《楚天都市报》的报道,7月28日晚,十堰市房县公安局局长徐正明接到线报,有人称见到一个很像周龙斌的人,并提供其车牌号。

  按照匿名电话中提到的轿车可能停放的地点,民警连夜“蹲点”。

  7月29日上午11时许,周龙斌与一名衣着艳丽的年轻女士刚走出居民楼,就被民警控制,并押上了警车。

  被捕后的周龙斌交代,2007年开始,他先后逃至江西、海南、湖北。在海南,他花了8000元,办了一个假身份证。在湖北十堰,他经营的梅花鹿养殖场和一位离异的李女士的家,成为他的藏身之所。

  周龙斌坦言,逃亡的日子不好过,精神上的压力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得到。他要每两三个月更换一次手机号码,还要把巨额现金随身携带。

  周龙斌说:“觉得这些年来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很想念他们。我最想见到我的儿子,他今年已经26岁了,是成家立业的时候了。我最想当面对他说,要好好做人,做个守法的人。”

  据湖北《长江商报》报道,现年45岁的周龙斌,是郴州市临武县万水乡白竹村人。

  1995年,周龙斌用金钱加武力,低价买下湖广矿井,开始涉足矿产。

  为了与同是煤老板的邻居周兵元争夺矿源,周龙斌开始交结郴州巨贪——原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2010年被执行死刑)。

  2003年11月23日,周龙斌一手策划爆炸案。在郴州天湖大酒店门口,用“人肉炸弹”将周兵元炸死,致两人当场身亡。

  2004年9月,警方将周龙斌抓捕,并予以刑事拘留。

  但通过金钱运转,周龙斌被转至曾锦春的女婿、宜章县公安局局长雷军管控下的宜章县看守所。

  2005年,郴州市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下达了对周龙斌的《不起诉决定书》。周龙斌完好无损地走出看守所。

  死者周兵元的家属到处上访,但周龙斌竟在此期间当选为政协郴州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2007年2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撤销郴州市检察院对周龙斌不起诉的决定书,并决定对其提起公诉。

  闻风而逃的周龙斌,后来被公安部列为A级逃犯,悬赏5万元缉拿。经过长达4年的逃亡,7月29日,周龙斌终于落网。■

  (财新实习记者 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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