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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鄱阳一股长携近亿公款外逃 57责任人受处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2 17:14 来源: 财新网

  原鄱阳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等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主犯依然在逃,资金追回状况未明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 今年2月,江西省贫困县鄱阳县财政局一股长骗取9000余万财政资金后潜逃一事,曾引起舆论关注。日前,江西省纪委表示,此案5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原鄱阳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等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李华波依然“在逃”,此案专案组曾在2月份表示已经锁定李华波藏身位置。江西省也没有披露目前这笔财政资金的追回状况。

  2月16日,一名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率先披露了此事,表示这件事情在当地已经引起轩然大波。新华网、《人民日报》在调查后表示,情况基本属实。

  据新华网报道,江西省纪委披露,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信用社主任徐德堂、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副股长兼会计张庆华等人相互勾结,采取伪造公章、私开转账支票、虚假支出工程款等方式,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存放在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资金9400万元,资金提现或转账后,被李华波、徐德堂、张庆华等人私分。

  鄱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2010年财政收入仅4.1亿元。而这一事件最终曝光还是缘于李华波“自首”,2月11日,已经出逃的李华波给财政局分管领导打来电话,承认自己私刻公章转移资金,并留一下一封信转交给财政局长欧阳长青。欧阳长青才发现银行账户上已经没有那么多钱了。

  江西省纪委表示,经案件调查组调查,财务管理混乱,鄱阳县财政局违规开设账户,专户开设过多过滥,印鉴保管使用不严,结存财政金额过多;金融管理混乱,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之间对账制度落实不到位;资金监管不力,鄱阳县财政监督局未认真开展各项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省、市财政部门对鄱阳县财政工作监督不力、把关不严等是案件发生原因。

  据报道,此案57名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37人受到纪律处分,20人受到问责处理。

  参与作案的李华波(在逃)、徐德堂、张庆华等7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且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的原鄱阳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以及涉嫌贪污、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的原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曹绍洲等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江西省纪委介绍,案件发生后,江西省有关部门制订下发了《关于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并对全省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整顿规范。

  (财新记者 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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