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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铿: 分税制事权与财权不对等是伪命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3 03:4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尔德 郭一信 刘倩伶

   分税制似已成目前中国经济的病根,无论是土地财政还是地方举债,似乎都可以归罪于分税制。

   对此,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贺铿并不认同。他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需要对分税制的成效有一个客观的认识。

   在他看来,如果没有分税制,21世纪的前五年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好光景;而后五年经济出现的一些问题则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如世界性金融危机、自身经济结构未及时调整,以及一些具体的宏观政策需要反思等等,但这些都与分税制关系不大。

   他认为,分税制改革与之后出现的土地财政和地方举债并无因果关系, 目前主要是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不科学、立法制度不完善,不是分税制有问题。中央财政体制要改革,但不能因此全面否认这项制度本身。

   回应对分税制的三个批评

   《21世纪》:我们经常在地方上听到一种声音,认为分税制导致了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等,对此你怎么看?

   贺铿: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所谓分税制导致事权与财权不对等是伪命题。据我了解,现在对于分税制的大部分意见都是来自经济发达地区,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税收被中央拿走了一大块,因此造成了自己钱不够用。

   首先,中国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财力只占全部财力的52%,要是进行更科学的计算,可能不够52%,因为现在土地收入都在地方。这一比例远远低于65%的世界平均水平,更低于发达国家75%的水平,德国、英国中央财力占90%以上。没有足够的中央财力转移,怎么实现全国统筹科学发展?

   其次,有意见的东部地区已经很富有了,比西部地区的钱多多了,难道东部省的事权就比西部省的事权多多了吗?其实很多事也是地方政府自找的,或者是求虚荣干的。中央也有“打秋风”行为,我认为不好。有些事办得过分奢华,老百姓很有意见。

   我总觉得好多事情不是一两年能够干的完的,要量力而行。现在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平?收入多少?怎么办事?能办多少事?要多想想老百姓。有许多事表面上很好看,但实际上没有多少作用,冤枉钱浪费得太多了!

   邓小平同志早就说过,经济先发达的地区多交点税,促进滞后发展的地区发展。不然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怎么实现统筹、协调发展?高收入者多缴税促进社会福利的发展,让收入低的人也能够享受改革成果,促进社会公平,全世界恐怕没有哪一个国家不是这样在努力。

   《21世纪》:也有人将目前出现的土地财政归罪于分税制,说地方财政不足,才不得不去拼命卖地。对此你怎么看?

   贺铿:在前面,我已经说了,所谓分税制导致地方财政不足并不能成立。土地财政与分税制没有因果关系,地方政府卖地是因为其他的原因。

   形成今天这个情况,应该说各个部门都有责任。从思想上来讲,大家都希望把事情办得好一点,但是财力是有限的。最开始有关观点就是经营城市,经营城市不就是把土地倒来倒去吗?这个理念的积极作用是促进了一部分城市发展得比较快,消极方面是引起了社会不公和房地产泡沫。

   我们的立法也跟不上去,土地收入这一大笔钱应该怎么管,有没有中央和地方的问题?有没有计入预算?土地收入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没有计入预算的,这是不对的。土地收入应该怎么使用,这一点立法也很滞后,现在也还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土地财政的弊端越来越明显,我认为已经到了由乱到治的时候了。怎么来治,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作为一个问题来研究解决。

   《21世纪》:对分税制还有一种流行的批评,分税制的改革从短期来看对经济有好处,但从长远来看违背了市场经济改革的大方向,中央政府在集中财权的同时,也增强了其对经济的干预能力。你是否同意这种看法?

   贺铿:我也不明白中央财力集中怎么就成了对市场经济进行干扰了?前面我已经说了,问题的根源在于目前不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分配的问题。而不是分税制本身或集中中央财力本身有问题。

   在转移支付方面,专项转移支付太多。一个部委掌握一块钱,让地方跑部钱进大家意见很大。我们的许多问题都出在分配环节,同一个事情几个部委去管,你一块钱我一块钱,都要去管,形不成合力,造成很大的浪费。同时,也会造成层层“钓鱼”:要办一个事情,先说你们出多少钱,中央出多少钱,然后层层往下“钓鱼”派任务,由此滋生了许多腐败问题。

   建议教师工资由中央统一支付

   《21世纪》:分税制施行17年以来,当年的实施背景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那么分税制本身哪些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革?

   贺铿:首先,分税制的改革不能过多地按照发达地区的意向进行,重点还是应该放在怎样促进中国各省市协调发展上来。在这点上,我认为财力还应当进一步集中,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全面小康。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都挂在嘴上不行,要落实在行动上。

   其次,中央应该掌握多少,办多少事情,需要进一步明确,该中央出钱的得中央出。比如在教育投入问题上,根据我了解的情况,许多县的县级财政至少50%-60%是用于发放教师工资,构成了县级财政很大的压力,亟须改革。我认为,既然要发展教育,那么在教师工资的问题上就可以参照一些国家的经验,由中央统一发工资,不管是在艰苦的地方还是在发达的地方,教师实行一个工资标准。这样,目前县乡财政的困难局面就扭转,从事同一职业者也可做到同工同酬,促进了社会公平。

   再次,要改变转移支付结构,实现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尽量减少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只有那些必须由中央来支付的部分才实行专项转移。如果一件事情必须得中央来办,那么钱就应该都由中央出,同时项目的监管也要由中央来进行,把责任划分清楚。

   现在改革有很多阻碍,有思想上的阻碍,有权利上的阻碍等等。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靠财政部门或财政体制本身的改革就能解决,需要统一认识,多部门配合。

   《21世纪》: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并未完全启动省与以下各级政府之间的分税体制改革,有人认为这种不完善造成了基层财力不足,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应当如何改变?

   贺铿:即便在发达地区,目前大部分的县乡都很困难。原因还是在于体制,我们曾经一度以为把所有的地都改成市,然后一个市管理几个县,就能够把那些地区都带动发展起来。

   事实上,从现在来看,对于县的发展没有起什么促进作用,相反起了阻碍作用,很多财政资金在市一级就被截留了。所以现在很多地级市发展的不错,建没得也很漂亮,而有些县里甚至连工资都发不出来。

   包括全国31个省市中最大的经济体广东,粤西、粤北、粤东的一些县就存在上述问题。这是省里面可以调节的嘛。

   《21世纪》:有观点认为,在分税制完善难度较大的背景下,应当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你同意这种看法吗?

   贺铿:在现在的体制框架下我不赞成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一方面是因为现在地方的政府性债务问题规模已经很大,已是很大的隐患,另一方面,现在的政府信用体制还没建立起来,发债不考虑还债,如果外在约束力不强的话,只会越发越乱。

   在地方债的问题上,我的看法是,首先是地方债要停下来,其二是,许多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要缩小,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如果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缩小,通货膨胀的问题就不能解决。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存在超前建设的问题。许多支线机场,建起了也没有飞机线路,有些高速铁路那么快,但很多老百姓说时间对我不重要,要把票价降下来。从搞经济的角度来讲,超前设施搞得太多是不符合经济法则的,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已经非常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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