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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公交车时受伤8个月后脑梗死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4 10:03 来源: 上海商报

  公交公司被判赔偿12.5万余元

  商报记者 周敏 口孙超

  去年,夏先生在一次末班乘坐公交车下车时,被蜂拥的人群挤到后摔伤头部。8个月后,他突发急性脑梗,抢救无效后死亡。家属认为夏先生乘公交车的那次受伤引发了突发疾病死亡,起诉法院要求公交公司赔偿。近日普陀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公交公司应承担部分责任共计赔偿12.5万余元。

  去年5月1日晚上,夏先生乘坐了某路公交车的末班车回家。车厢内乘客很多,到了曹杨八村站,在夏先生从后门下车的过程中,被急着上下车的人群推搡后,摔倒在了地上,头部流血。受伤的夏先生马上被送进医院并住院进行了治疗。去年5月18日,夏先生出院。经诊断,夏先生有颅脑外伤、脑震荡、右眉弓皮肤裂伤、右小腿皮肤挫裂伤、腰背部软组织损伤、L1压缩性骨折,T12骨折损伤、右腕部等多处软组织伤。除此之外,他还被诊断出患有支气管哮喘、双下肺炎症、肺气肿、冠心病、2型糖尿病、胆囊炎和多节椎间盘突出等疾病。

  今年1月31日晚上,夏先生突感身体不适,母亲将其送入医院后,医生诊断为急性脑梗死。经抢救无效,50岁不到的夏先生次日病逝。

  料理完儿子的后事后,叶阿婆总是觉得儿子的去世和那次乘公交车摔伤头部有关系,于是她就向交警队申请要求进行死因鉴定。

  经过司法鉴定中心对夏先生的尸表检验和死因分析,鉴定结论为表明夏先生的死亡与2010年5月1日交通事故之间存在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夏先生母亲向普陀法院提交诉状,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将近70万元。

  法官认为,根据夏先生的生前病史资料记载,除了受到外伤外,夏先生本身存在多种严重疾病,自身的疾病才是导致他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加上鉴定结论表明夏先生突发疾病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再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起因、过程、结果,考虑到夏家骏本身疾病的原因,法院酌情确定了由公交公司再赔偿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衣物损失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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