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吴晓波:最早的股份制企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8 16:12 来源: 《第一财经周刊》

  吴晓波

  在企业制度上,宋代的创新也很多,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批股份制合伙公司就诞生在那一时期。

  中国史书向来有“暴秦、强汉、盛唐、弱宋”的公论,有宋一朝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软弱的一个王朝。它的疆域面积比汉唐都小,长期受北方蛮族的侵扰,开国160多年后,首都汴梁被攻破,连皇帝和太皇帝(徽、钦二宗)都被抓走了,朝廷偏安到长江以南的临安(今浙江杭州)又苟延残喘了100多年。史学家钱穆对宋代的评价就非常之低,他认为,“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里,宋是最贫最弱的一环,专从政治制度上看来,也是最没有建树的一环。”

  不过,宋之弱却有它妩媚的一面。

  这是一个史上最温和的政权。宋代理学家程伊川曾总结“本朝超越古今者五事”,一是“百年无内乱”,二是开国之后的四位皇帝都比较开明—“四圣百年”,三是改朝换代的时候兵不血刃,没有惊扰民间—“受命之日,市不易肆”,四是100多年里没有诛杀过一位大臣—“百年未尝诛杀大臣”,五是对周边蛮族采取怀柔政策—“至诚以待夷狄”。这五件事情或有夸张的地方,但离事实不远,特别是第一条和第四条最为难得,由此可见,宋代确实是别开生面。

  宋代的工商文明十分发达。史家陈寅恪认为:“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除造纸术外,均出现于宋代。在企业制度上,宋代的创新也很多,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批股份制合伙公司就诞生在那一时期。

  股份制合伙公司是在宋代诞生的—这一史实是由日本学者在20世纪中期发现的。斯波义信在《宋代商业史研究》一书中指出:“中国的个别资本的集中以‘合股、合伙’的形式典型地表现出来,其萌芽形态业已产生于宋代的‘合本’、‘连财合本’、‘斗纽’等惯行中。”

  在《宋会要辑稿·食货七十·赋税杂录》中记载了当时合伙公司的基本模式:一些富豪联合在一起,共同经营并遵守同一规则,就叫作斗纽。其规则如下:以十个人为一个组织,各人出的钱从10万到50万不等,大家约定以10年为期,富豪轮流负责经营,在每岁岁末清算之后,即换下一位富豪,所得利润大家按比例分配,而本钱仍然在那里。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典型的股份制合伙公司,它在当时被称为“斗纽”。

  北宋黑脸名臣包拯还曾提到过一种叫作“带泄”的合股模式:在海边做买卖的人中,有不少是本钱不多的中小富户,他们没有能力独立组成合伙公司,就参股于相熟的大海商,少的十来贯钱,多的百来贯钱,等到海外货物买回来,按比例分配所得,往往有数倍的利润。

  一个特别有趣的细节是,这种公司模式还出现在了当时的数学著作中。南宋数学家秦九韶在著名的《数书九章》中设计了一道算术题,大致意思是:甲乙丙丁四个人一起合作出资到海外做贸易,各人所出的本钱不同,有的是金子,有的是银子,有的是盐等等,他们之间还互有假借。海外归来后,购买到的商品有沉香、胡椒和象牙,那么,他们各应该得到多少的回报?这道算术题在今天看来也颇复杂,表明在当时,这种“合本”经营的方式已经相当普遍,深入民间。

  从众多零星史料可以发现,宋代的合资经营活动大量出现在东南沿海一带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中。这与外贸的特征有关系:出海经商需要的本钱大、航运时间长而且有巨大的风险,当然也有惊人的暴利,所以商人们需要也愿意联合起来共担风险和分享利益。

  这一规律不但在中国如此,在全球其他国家也是同样。在世界经济史上,学者们普遍承认股份制公司模式的出现与海盗及远洋贸易有直接的关系,而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正诞生于有“海上马车夫”之称的荷兰,即1602年成立于阿姆斯特丹、从事海外贸易的荷兰东印度公司。

  作者:吴晓波(财经作家,上海交通大学EMBA课程教授,“蓝狮子”财经图书出版人,哈佛大学访问学者,常年从事公司研究)

  联系作者请发:

  Email:wxb680909@gmail.com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