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屡遭贱卖谁之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9 00:19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
动辄得咎的资产管理公司再次遭遇“贱卖”指控。据报道,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以1800万元底价拍出账面价值逾18亿元资产包,其后资产包中一笔债权担保人以“超低价转让涉嫌违法违规”为由诉至法院并报案,公安机关日前已对此立案侦查。
这一案件孰是孰非自有司法机关秉公而断,公众对此着眼的焦点无非在于此案再次钩沉业已积存十余年之久的国资忧思,即全民所有且总额高达万亿元之巨的国有金融不良资产是否最大限度得以保全?而这个问题的答案,起码从延绵至今的约束条件来看,很难形成乐观的预期。
由于信息高度不对称,加之“冰棍效应”(不良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加速贬值)倒逼形成的求快取向,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易产生道德风险也较常见,正因为此,这类先天不足尤其需要后天构筑坚实可靠的公司治理与市场框架予以矫正。若非如此,单纯依靠技术性的修修补补,无论监管者还是被监管者,均无法摆脱寻租空间所致瓜田李下般的尴尬。
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恰恰泥足深陷上述尴尬,具体来说就是:一方面,历史经验表明,国企治理的难中之难,即在于委托—代理机制不完善,而在这其中,政策性负担的不确定性、非数量化更是直接起到了“罪魁祸首”的作用。由此反观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剥离的历史背景以及国有独资的产权架构,一定程度而言,其所谓的财务管理只是起到簿记作用而已,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资产损失不管多大,与之相关的财政、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都不会感到“切肤之痛”。因此,对于这种缺乏制度约束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安排,很难让人对其内控机制保有信心。
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的外部制约来自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然而对于不良资产处置这样一个高度管制、寡头垄断的非完备市场而言,所谓完全竞争以及均衡状态是不存在的。这种情况下,关于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争论很容易进入一种漫无边际的伪命题状态,原因即在于根本无从获知合理的价格参照系究竟在哪里。事实上,也正是因为这种充满不可知因素的混沌状况,美国《商业周刊》曾将购买中国不良资产称为“只有勇士或者笨蛋才会做的事”。
资产管理公司所处置国有资产屡遭“贱卖”的指控,正是由于从根本上缺失合规经营的宏、微观基础。因此,改变这种状况除了常规性的强化资产处置信息披露、优化拍卖招标程序设计等措施之外,更为根本性的变革起码有两项。其一,降低准入门槛,尽可能多地吸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资本(包括外资)参与到不良资产处置中来,以期完善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另一项变革随着不良资产存量减少、国库充盈,正在逐步提高其可行性。具体来说就是,力促上一年度资产处置形成的损失直接进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进行核销,由此推动财政预算筹资压力相应转化为资产管理公司追求清偿率最大化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