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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组赴各地督查保障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0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本报记者 谢丹

  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五个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市政桥梁隧道等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督查。据悉,此次检查是我省今年以来组织的最大规模的督查。

  8月底前,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全面动工建设,这要比国家确定的11月底前全面开工提前三个月,今年年底前,将建成或基本建成50%以上。据悉,今年国家下达给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25.01万套(户),是去年的两倍。

  “数量多、时间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林坚飞昨日上午对督查组做出发前的动员时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和质量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抓好质量安全这个行业保底线尤其重要。

  高层建筑是督查重点

  督查组包括8到9名专家

  此次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督查重点包括,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落实、开工、完成投资和建设进度等情况。

  对于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以高层建筑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为重点,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国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在对既有市政桥梁的检查中,除了对安全进行排查外,还将重点检查各地对既有市政桥梁隧道的摸底情况,看管养单位是否明确,管养是否到位等。

  据了解,此次设立的五个督查组,每组除了建设部门成员外,还包括8到9名专家。每组都分设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在建市政桥梁、既有市政桥梁隧道、勘察设计三个小组。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或进度太慢可能被约谈

  督查中采取“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方法,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当场反馈。由当地主管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对于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将要求其及时停工整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将实行约谈、通报、立案查处等措施。

  据悉,在此次拉网式大检查之前,我省已多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检查。截至目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通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市县共发出巡查建议书、整改通知书20多份。7月1日,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排名后4位的设区市政府和部分县市进行了约谈,此举有效地推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优先保障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提速审批 7日内完成审查

  为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进度,我省还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细化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上,所需用地应保尽保,并适当预留下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的用地空间。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指导,加快征地和供地。提速审批,凡符合规划、项目落实、各项手续齐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7日内完成审查审批。

  同时,实施多种供地方式,探索“限地价竞保障性安居工程面积”的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用地,鼓励配建保障性安居工程。

  此外,为加大筹资力度,我省加大了土地出让收入计提住房保障资金的幅度,由现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调整为按土地出让毛收入不低于2%-3%比例计提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同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对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各类社会机构直接予以财政补助或贷款贴息。发挥金融作用,支持保障房建设,福州市、泉州市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100亿元、60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贷支持合作协议。

  首个保障性安居工程

  城市综合体项目开工建设

  我省还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房源,鼓励各地集中成片建设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宜居城市综合体,目前福建省首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综合体项目——厦门洋塘居住区已开工建设。

  同时,我省还将提高配建比例,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10%、棚户区改造项目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在工业园区、开发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国有企事业、重点工业企业利用自用土地,自筹资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目前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4万多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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