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酒类立法座谈会在大同市召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0 15:35 来源: 商务部网站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充实完善《国家酒类管理条例》(草案)各项内容,为我国酒类管理立法提供有力的保障。8月4日,商务部酒类立法座谈会在我市召开。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副司长路政闽,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诗酒文化协会常务副会长蒋秋霞,省商务厅副厅长刘进,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栗培林和我省太原、大同、临汾、吕梁、忻州5个地市商务部门及酒类管理部门,相关企业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商务厅酒管办主任王东宝主持。
会上,栗培林作了发言。一是酒类立法要走出认识误区。立法只是依法治酒的重要一环,而不是全部,不要指望一立法就一切问题迎刃而解,培育守法、强化执法更为重要;同时也不要把所有的问题都包涵进去,我国地域广、人口多,各地情况不同,各种需求各异,比如散酒就不可能禁止。二是抓好行政管区,立法要突出酒类市场执法主体,应明确商务系统执法的主体地位,避免龙多不治水的现象发生;应分清层级管理职能,不应把所有管理内容都集中在省级以上,生产许可放在省,流通环节可放在市,零售环节可依靠县区;同时还应厘清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企业所承担的不同法律责任。三是突破工作盲区,原则上讲酒类专卖店,涉酒内容广告,酒类订货、展销、推荐会的监管工作应在商务部门备案,而实际上因酒类条例职责不明确,致使监管出现真空,今后立法应对此关注。
座谈会上,大同、太原、吕梁和忻州酒管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各自基本情况和在酒类市场监管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和做法,结合各自的工作过程中面临的亟待解决问题,对酒类监管过程中的立法背景、立法要求和立法应解决的问题谈了各自观点、看法。
座谈会上,蒋秋霞就加快酒类立法步伐谈了自己观点。她说,我们国家非常重视民生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酒类行业,推广科学的酒类消费观点,引导消费者健康饮酒,养成良好的饮酒习惯,这就需要我国尽快出台一部统一的酒类管理法规,将酒管住、管严、管好、让消费者喝上真酒,喝到好酒,喝出健康,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路政闽充分肯定了大同市商务局在酒类市场监管方面做出的贡献,总结出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对于各地市酒管负责人提出的中肯建议和颇具建议性意见,路政闽十分感谢并做总结讲话。她表示,将及时把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并及时向部领导进行反馈和汇报,力争进一步完善和早日出台《国家酒类条例》,为我国酒类市场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证。